中國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發(fā)布《中國音樂學院2012年高考本科招生簡章》,2012年高考本科招生音樂教育專業(yè)考試內容及要求如下:
專業(yè)要求:
考生應掌握樂理基本知識和視唱練耳技能;掌握聲樂、鋼琴或其它一種中外樂器等表演技能;具備一定的音樂知識與較高的文化素質和語言表達能力;須認真考慮并明確認同,音樂教育專業(yè)方向培養(yǎng)的是全面發(fā)展的音樂教師?忌鶕(jù)自己的音樂技能特長情況,在下列三個考場中選擇其中之一參加考試(報名確認后不得更改),并根據(jù)自選的考場的要求,填寫一試、二試曲目,一、二試曲目不得重復。
專業(yè)方向 |
考試安排 |
考場號 |
考試科目 |
考試要求及內容 |
音
樂
教
育
|
一 試 |
考場一 |
聲樂、鋼琴或其它一種樂器 |
1、聲樂作品1首,曲目自選。
2、鋼琴或其它一種器樂(樂器自備)作品各1首,曲目自選。 |
考場二 |
聲樂 |
聲樂作品2首,其中中外作品各1首。 | ||
考場三
|
鋼琴 |
鋼琴作品2首
1、練習曲1首(相當于車爾尼740或以上程度)。
2、復調樂曲1套。 | ||
二 試 |
考場一 |
聲樂、鋼琴或其它一種樂器 |
1、聲樂、鋼琴或其它一種器樂作品各1首,由考生自定。
2、針對考生報名時提交的論文進行答辯。 | |
考場二 |
聲樂 |
1、 聲樂曲目2首(考試要求同一試)。必須加試鋼琴作品1首(中外作品均可)。
2、 針對考生報名時提交的論文進行答辯。 | ||
考場三
|
鋼琴 |
1、 鋼琴曲目2首(大型樂曲1首,奏鳴曲快板樂章或變奏曲;樂曲1首,中外作品均可)。必須加試聲樂作品1首(中外作品均可)。
2、 針對考生報名時提交的論文進行答辯。 | ||
三 試 |
音樂基礎知識 |
視唱練耳與樂理(考試要求見《視唱練耳考試大綱》《樂理考試大綱》) |
其他事宜詳見:《中國音樂學院2012年高考本科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