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杩荚嚳颇亢蛢热荩ㄔ斠娍荚嚧缶V):
1.藝術設計:
考試科目:素描、色彩。
2.美術學:
考試科目:素描、色彩、速寫。
3.表演(影視戲劇):
A.適用于廣東和湖北省考生(分為初試和復試兩次考試):
初試:⑴聲樂;⑵文學作品朗誦; ⑶集體小品。
復試:⑴舞蹈;⑵雙人或三人小品。
B.適用于山西省考生(按山西省招辦規(guī)定,本專業(yè)考試僅一次考試):
考試科目:(1)聲樂(2)文學作品朗誦(3)舞蹈(4)集體小品
4.表演(播音與主持):
A.適用于廣東和湖北省考生(分為初試和復試兩次考試):
初試:⑴自我介紹;⑵自備稿件朗讀。
復試:⑴即興話題;⑵才藝展示。
注:復試可化淡妝。
B.適用于山西省考生(按山西省招辦規(guī)定,本專業(yè)考試僅一次考試):
考試科目:⑴自備稿件朗讀;⑵即興話題。
5.舞蹈編導:
初試:⑴自選舞蹈片斷(不超過2分鐘);⑵基本功;⑶特長展示(綜合素質)。
復試:⑴技能技巧與舞蹈片斷;⑵模仿與即興舞蹈或音樂舞蹈;⑶口試;
注:舞蹈片段一律自備伴奏音樂,要求考生不化妝,一律穿練功服(不穿演出服)參加考試。
6.音樂學(音樂表演):
A.適用于山西和湖北省考生:
初試:
考試項目:a.聲樂;b.器樂(各類中西器樂);c.作曲-時尚音樂編創(chuàng)與傳播;
注:由考生自選上述三項中的一項或多項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