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1年合肥市初中畢業(yè)學業(yè)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及《2011年合肥市區(qū)省示范高中特長生招生實施細則》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考生自愿原則。
3、擇優(yōu)錄取原則。
二、招生項目、計劃和條件
(一)、體育類特長生(共招38人)
1、計劃招生:乒乓球6人(男、女各3人)、田徑14人(需具有兼項能力)、足球(男)18人。
2、招生條件:在初中階段參加省或市教育、體育行政部門主辦的乒乓球、田徑比賽中,獲單項競賽個人項目省級前六名、市級前3名隊員;足球特長生由學校另外制定條件,單獨組織測試。
(二)科技類特長生(共招25人)
1、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類
(1)計劃招生:9人。
(2)招生條件:在初中階段獲“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創(chuàng)新成果競賽項目省級個人一、二等獎或市級個人一等獎(須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門或科協(xié)主辦,且有獲獎證書)。
2、青少年信息學類
(1)計劃招生:7人。
(2)招生條件:在初中階段獲“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 省級個人一、二、三等獎或市級個人一、二等獎(須是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門主辦);在初中階段獲“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lián)賽”個人一等獎(須是全國計算機學會組織,且有獲獎證書)。
3、青少年電腦機器人類
(1)計劃招生:9人。
(2)招生條件:在初中階段獲“青少年電腦機器人競賽”全國三等獎及以上、省級一等獎或市級一等獎(須是國家、省或市教育行政部門或科協(xié)主辦,且有獲獎證書)。
(三)藝術類特長生
1、招生類別:民樂(揚琴、二胡、琵琶、古箏、笛子、嗩吶等)。
2、計劃招生: 原則上招30人
3、招生條件:須取得相應民樂器六級(含六級)以上證書或初中階段在縣區(qū)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藝術比賽、展演活動 (民樂類) 中個人項目獲縣區(qū)一等獎、市級二等獎及以上,集體項目獲市級一等獎及以上。
三、招生程序
(一)發(fā)布招生信息
5月13日,我校將擬招收的特長生項目、條件和人數(shù),報市教育局基教處備案,并通過校園網(wǎng)向社會公布。
(二)學生自愿報名
5月16-26日,具備我校特長生招生條件的學生憑初中畢業(yè)學校的證明、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參賽秩序冊、成績冊和1寸照片3張到合肥八中新校區(qū)報名,符合條件的原件由學校收留備查。并將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名單、條件等在我校校園網(wǎng)公示,同時報送市教育考試院備案。
(三)學校組織考核(5月28—29日)
1、體育類特長生需參加面試和專項考核(各項目具體測試時間、地點、內容另行通知),根據(jù)測試成績、考查等情況,按我校招生計劃1:2的比例確定專業(yè)入圍名單。
2、科技類特長生需參加學校組織的考核(各類別具體測試時間、地點、內容另行通知),根據(jù)考核成績、考查等情況,按我校招生計劃1:2的比例確定入圍名單。
3、藝術類特長生需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yè)測試(各項目具體測試時間、地點、內容另行通知),根據(jù)測試成績,按我校招生計劃1:3的比例確定專業(yè)入圍名單。
(四)學校公示入圍名單
6月1日,在我校及所屬初中學校校園櫥窗和校園網(wǎng)上公示特長生入圍考生的姓名、準考證號、性別、畢業(yè)學校、入圍條件等基本信息,6月3日將公示無異議的入圍名單報市教育考試院備案。
(五)錄取
我校在市區(qū)普通高中統(tǒng)招生錄取最低分數(shù)線公布3天內,按入圍考生的中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正式錄取的考生名單,報市教育考試院。同時考生及家長須來校填寫《合肥八中特長生錄取確認表》,凡被我校提前錄取的考生不再填報其他志愿。
四、幾點說明
1、為體現(xiàn)公平公正,增加透明度,本次特長生招生的專業(yè)測試階段,我校將邀請主管部門及社會人士全程參與監(jiān)督。市教育局監(jiān)督電話:3505156 3505162
2、凡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名、提供相關材料以及未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專業(yè)考核等視為自動放棄。
3、凡報考我校特長生的考生,不得兼報其他學校特長生。
咨詢電話 : 3688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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