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特長生錄取辦法
<一>報考高中學校的特長生錄取辦法
1.體育特長生,按以下方法錄取:
(1)獲樂昌市比賽團體前三名、個人前二名(游泳項目個人第一名)的,以及無獲獎證書經(jīng)測試考核認定成績80分以上的畢業(yè)生,其升中文化考試成績須達到招生學校最低錄取線的60%以上(含60%)。
(2)獲韶關市比賽團體前六名、個人前六名(游泳項目個人第二名)的,其升中文化考試成績須達到招生學校最低錄取線的50%以上(含50%)。
(3)獲省級比賽團體前八名、個人前八名的畢業(yè)生,,其升中文化考試成績須達到招生學校最低錄取線的40%以上(含40%)。
2.藝術特長生,按以下方法錄取:
(1)獲縣級一等獎、市級三等獎,器樂、聲樂、舞蹈考級六級獲得者,加10分。
(2)獲市級二等獎、省級三等獎,器樂、聲樂、舞蹈考級七級獲得者,加15分。。
(3) 獲市級一等獎、省級二等獎,器樂、聲樂、舞蹈考級八級獲得者,加20分
(4) 獲省級一等獎、國家級三等獎以上,器樂、聲樂、舞蹈考級九級及以上獲得者,加25分。
以上個人獲多個獎項的,只取最高的一項加分,不重復累計加分,集體項目不列入加分范圍。
<二>報讀初中學校的特長生錄取辦法
測試成績和獎勵加分累計后,按不同項目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但文化成績不能低于全市平均分。
六、特長生測試考核辦法
1.由我局組織有關專業(yè)人員組成測試考評組進行測試考評。
2.由測試考評組根據(jù)特長生小學階段、初中階段的品行、學習成績和體藝成績及結合集中測試考評的結果,確定我市體藝特長生擬錄名單,經(jīng)局審批錄取。
七、特長生審批結果公布
特長生擬錄名單須在教育局和原畢業(yè)學校、錄取學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一周。公示后無異議者作正式錄取。特長生錄取后簽定錄取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并于今年10月10日前由招生學校到教育局體衛(wèi)藝股辦理就讀特長生的備案手續(xù)。
八、特長生的管理
凡被錄取的特長生,無特殊原因不參加學校組織的訓練和比賽的,應取消其特長生資格,一律按擇校生處理。希各學校做好跟蹤工作,及時將此類特長生報我局體衛(wèi)藝股備案,以便處理及時注銷。
九、加強領導與監(jiān)督
為加強對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成立“樂昌市2011年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黃明秀;副組長:袁志巾 錢勇 ;成員:余衛(wèi)平 黃幸福 黃春霞。特設立以下投訴電話: 5567930(審計監(jiān)察股)、5560709(體衛(wèi)藝股)、13927873233(錢勇)、13531484320(袁志巾),歡迎學校師生、家長、群眾進行監(jiān)督。
為公平公正地做好體藝特長生的招生工作,我局將從城區(qū)學校隨機抽調(diào)體育藝術骨干教師組成測評評委組,按照考核辦法對特長生進行測試,擇優(yōu)錄取。
太平鼓,是滿、蒙古、漢等族棰擊膜鳴樂器。因單面蒙皮又稱單皮鼓。流行于遼寧、吉林、黑龍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