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2012年市屬普通高校特長生錄取辦法與照顧政策
錄入時間:2012/2/24 9:58: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辦公室發(fā)布《重慶市2012年市屬普通高校招收藝術特長生通知》,2012年市屬普通高校特長生招生錄取辦法與照顧政策公布如下:
。ㄒ唬┮韵绿亻L生錄取時在相應批次控制分數(shù)線下20分以內(nèi),由高校增加計劃,可提高一個批次投檔,供高校審核,錄取與否由高校決定。
1.參加教育部批準的具有藝術特長生招生資格的高校組織的藝術特長生測試合格,且經(jīng)教育部“陽光招生”平臺公示者;
2.在“重慶市學校體育衛(wèi)生藝術國防教育網(wǎng)”公示的具有藝術特長生資格并在學校組織的選拔測試中成績特別優(yōu)秀者;
3.中國少年科學院小院士稱號獲得者;
4.高中階段參加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獲得科技發(fā)明、科技實踐活動和科技論文全國一等獎者;
5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國際金、銀獎和全國一等獎獲得者;
6.全國創(chuàng)新與實踐活動大賽程序設計、機器人比賽全國一等獎獲得者;
7.全國青少年電腦活動全國一等獎獲得者;
8.獲得國家發(fā)明專利證書者;
9.在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中個人項目一等(含)以上獎項獲得者;
10.高中階段在國家級出版社發(fā)表專著者。
。ǘ┮韵绿亻L生錄取時達到相應批次控制分數(shù)線時,由高校增加計劃,隨學校正常批次投檔,供高校審核,錄取與否由高校決定。
1.在“重慶市學校體育衛(wèi)生藝術國防教育網(wǎng)”公示的具有藝術特長生資格并在學校組織的選拔測試中成績良好者;
2.高中階段參加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科技發(fā)明、科技實踐活動和科技論文全國二等獎獲得者;
3.重慶市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市長獎獲得者(含提名獎);
4.在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中個人項目二、三等獎項獲得者;
5.高考單科成績?nèi)〉萌衅胀ㄎ目祁惽?0名或普通理科類前100名的考生。
。ㄈw育特長生,參照教育部有關高水平運動員試點高校的招生辦法錄取,由高校增加計劃,采取在二本控制線的65%投檔,供高校審核,錄取與否由高校決定。
。ㄋ模┌刺亻L生招生政策錄取的考生不得同時享受普通高考統(tǒng)一的加降分照顧政策。
相關事宜詳見:《重慶市2012年市屬普通高校招收藝術特長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