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qū)屬或?qū)W校(公章): 學校招考聯(lián)系人: 電話:
申報特長項目 |
招收人數(shù)
(小計) |
專項
(二級項目) |
具體專業(yè)細項
(三級、四級項目) |
各專業(yè)細項
招收人數(shù) |
中考成績
最低錄取線(含特招專項報名考核錄取條件) |
招生范圍(區(qū)域及戶籍要求) |
招生報名咨詢電話 |
體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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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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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招急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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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舞蹈及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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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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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招急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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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sh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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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要求:
1.此表含普通特長生招生計劃以及市級高水平團隊特招急需專項計劃,須分別填報。
2.“具體專業(yè)細項”填寫:參照附件3“特長專業(yè)細項對照表”,體育類必須明確到“三級項目”,音樂舞蹈表演類和美術(shù)類必須明確到“二級項目”。 “特招急需專項具體專業(yè)細項”體育類和音樂舞蹈表演類必須明確到“三級項目”。未盡細項的,可補充填報。
3. “特招急需專項計劃人數(shù)”填寫:音樂舞蹈表演類特招急需專項計劃人數(shù)最高為該校該專項團隊計劃人數(shù)的20%;體育單項特招急需專項計劃人數(shù)最高為該校該單項計劃人數(shù)的50%,體育集體項目最高為該校該集體項目計劃人數(shù)的40%。
4. “特招急需專項中考成績最低錄取線”可等于或低于普通特長生的最低錄取線,但必須明確說明特招急需專項的報名、考核或錄取條件。
5. 各校所填報“具體專業(yè)細項”中各級項目計劃均單獨錄取,不可交叉替換錄取,未完成的計劃均轉(zhuǎn)錄普通生,不再留作特長生計劃;特招急需專項專業(yè)細項與普通特長生專業(yè)細項分別單獨錄取,不可交叉替換錄取,未完成的特招急需專項計劃直接轉(zhuǎn)錄普通生,不再留作特長生計劃。
6.“招生范圍”須明確到各“具體專業(yè)細項”的招生范圍,對應(yīng)專業(yè)細項填報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