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藝術類(聲樂5名,弦樂、木管類10名)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初中教育階段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相關文件第一發(fā)文單位)的藝術競賽(現(xiàn)場比賽)中,獲得獨唱、獨奏一、二、三等獎或前六名者(獲獎證書上蓋有相應教育行政部門印章,不含各級藝術教育委員會)。
(2)初中教育階段獲杭州市中小學生藝術節(jié)中學組獨唱、重唱(四人及以下),獨奏、重奏、協(xié)奏、齊奏(四人及以下)等現(xiàn)場比賽個人項目一、二等獎者。
(3)初三年級獲杭州市中小學生藝術團(器樂或聲樂類)優(yōu)秀團員稱號者。
(4)初中教育階段獲得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相關項目A級證書者。
3.體育類。
(1)田徑(9名)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俪踔薪逃A段獲田徑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者;
、2012年杭州市中小學生田徑運動會初中男子組或女子組個人項目比賽前八名;
③初中教育階段獲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相關文件的第一發(fā)文單位)的田徑競賽個人項目前六名(獲獎證書上蓋有相應教育行政部門印章)。
(2)健美操(女子3名)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俪踔薪逃A段獲健美操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者;
、2012年杭州市中學生健美操比賽初中組個人競技項目(三人及以內)前六名。
(3)乒乓球(男子2名)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初中教育階段獲乒乓球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并取得初中教育階段浙江省中小學生積分排名賽男子單打分站賽或者總決賽積分前四名或2010年浙江省第十四屆運動會乒乓球青少年組男子團體前三名主力隊員或單打、雙打前六名運動員。
(4)羽毛球(女子1名)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初中教育階段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且獲得浙江省中小學羽毛球錦標賽單項前兩名者。
四、報名考核和錄取辦法
(一)報名
1.符合我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長生條件的市區(qū)初中畢業(yè)班學生,向所讀初中學校申請,領取并如實填寫《2012年杭州市區(qū)各類高中提前自主招收特長生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所讀初中學校負責審核學生所填寫的《報名表》,簽署意見,加蓋學校公章,學生攜帶《報名表》及相關特長證明材料和本人體育中考準考證,于5月12日自行來我校(鳳起路580號)報名。
2.符合我校提前自主招收特長生條件的個別生,憑杭州市教育局已審核過的“個別生中考文化課考試報名單”于4月28日到杭州市教育考試院(華浙廣場9號)領取并填寫《報名表》,5月12日憑《報名表》和相關特長證明材料自行到我校(鳳起路580號)報名。
(二)資格審查
我校提前自主招生辦公室對報考我校的特長學生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名單報市教育局高中處審核同意,由我校于5月17日前發(fā)放準考證。
(三)考核
1.考核時間:2012年5月19日上午
2.考核地點:杭州第十四中學(鳳起路580號)
3.文化科目考核內容:
考核科目 |
考核形式 |
考核時間 |
滿分分值 |
文科綜合 |
閉卷(不含英語聽力) |
8:00—9:30 |
150分(語、英各60分、社會30分) |
理科綜合 |
閉卷 |
10:00—12:00 |
200分(數(shù)學80分、科學120分) |
按卷面實際得分計 |
35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