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jié) 退 檔
第二十五條 凡填報我校志愿的投檔考生,按規(guī)定錄取后不換錄、不退檔。
第二十六條 違規(guī)報名、考試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違反規(guī)定的投檔考生,學校將退回其檔案。
第二十七條 因肢體殘疾導致生活不能自理或影響所報專業(yè)學習的投檔考生,學校將退回其檔案。
第二十八條 考生填報的專業(yè)志愿不能滿足、又不服從專業(yè)調劑的投檔考生,學校將退回其檔案。
第二十九條 不符合有關學科、專業(yè)特殊錄取要求的考生和入校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學校將退回其檔案。
第五章 獎助學金、助學貸款
第三十條 為鼓勵學生刻苦學習、奮發(fā)向上,學校設有新生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等各類獎(助)學金30余項。
第三十一條 學校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并實施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主,高校國家助學貸款、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為輔的資助體系,多方式多渠道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困難,確保他們順利完成學業(yè)。
第六章 學歷與學位
第三十二條 學生學業(yè)期滿,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fā)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yè)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湖北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guī)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 學校不委托中介組織和個人從事招生活動,考生及家長謹防受騙。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湖北大學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自2012年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之日起施行。
湖北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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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鼓,是滿、蒙古、漢等族棰擊膜鳴樂器。因單面蒙皮又稱單皮鼓。流行于遼寧、吉林、黑龍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