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性質
“作曲”是為招收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yè)作曲方向碩士研究生而設置的具有選拔功能的水平考試科目。
二、考試基本要求
要求考生比較系統(tǒng)地掌握專業(yè)化音樂創(chuàng)作所必需的技術環(huán)節(jié),并具有良好的掌控能力;了解和掌握不同體裁音樂創(chuàng)作所必需的技術方法,并具有一定的獨立思考能力與創(chuàng)造性思維。能熟練地運用各種技術手段完成弦樂四重奏、弦樂隊以及大、中型樂隊作品的寫作。
三、考試形式和考試時限
閉卷筆試,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四、參考書目
參見和聲、復調(diào)、配器、曲式科目參考書目。
武漢音樂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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