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及教育部頒發(fā)的《全國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guī)程》的精神,做好有文藝特長學生教育的系統(tǒng)性與銜接工作,促進我區(qū)學生藝術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的全面提高。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2年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收文藝特長生工作的通知》(滬教委體[2012]16號)和《2007年普陀區(qū)文藝特長生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普教辦〔2007〕43號)文件精神,現制定晉元附屬學校2013年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辦法。
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駱奇
副組長:楊戈、谷豐
組員:賈寧、柏琳、余躍、沈樂怡
二、招生項目
舞蹈、電子琴、合唱
三、招生對象
符合本區(qū)初中和高中階段招生報名條件的應屆畢業(yè)生中,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學生。
1.在相應學段近兩年內榮獲過全國、市教育系統(tǒng)組織的藝術比賽二等獎及以上,或區(qū)教育局組織的藝術比賽一等獎及以上的學生。
2.市、區(qū)學生藝術團隊的骨干團員,且綜合考核為優(yōu)秀的學生。
3.經區(qū)學校藝術教育專家組藝術專項考核認定的確有藝術特長的學生。
四、招生人數
招生人數為10人。
五、招生日程安排
1.4月8日前,制訂文藝特長生招生辦法。招生辦法包括招生項目、招生條件、招生人數、專項測試時間、地點、內容、招生工作聯系人和咨詢電話等。招生辦法加蓋公章后交基礎教育科
2.4月11日,學校藝術特長生招生辦法經基礎教育科審核通過后,通過校園網向社會公示。
3.4月19日前,被推薦或自薦的學生到就讀學校領取《2013年普陀區(qū)文藝特長生推薦自薦表》,一人一表,(一式三份)如實填寫,由就讀學校審核并加蓋公章后,按照項目對口的原則統(tǒng)一送至晉元附屬學校。
4.4月22日,學生8:30分到校報名并進行專項測試。
(1)報名時需攜帶:學生《上海市學生成長記錄手冊》(五年級)原件及復印件(經核對后,原件返還);根據區(qū)教育局規(guī)定的小學畢業(yè)生所需的一切材料;由就讀學校審核加蓋公章后的2013年普陀區(qū)藝術特長生推薦自薦表(一式三份);學生近期免冠一寸報名照兩張;各類等級證書、獲獎證書。
(2)專項測試地點:晉元高級中學附屬學校(真金路512號)。
(3)聯系人:賈寧
(4)咨詢電話:66099304-8014
5.4月28日前上報擬錄取名單。招生學校將擬錄取的文藝特長生的推薦自薦表(一式三份)、相關證書復印件(一份)和匯總名單(一份)報基礎教育科。
6.5月10日前,區(qū)級審核和專項測試。公示擬錄取名單。經區(qū)文藝特長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認定的具有特長生招生資格的學生名單在其就讀學校、招生學校、普陀教育網集中公示。未經集中公示的文藝特長生,招生學校一律不得以文藝特長生的名義錄取。
7.5月中旬,公示結束后,擬錄取的高中階段文藝特長生應將招生學校填入志愿表欄內的第一志愿。就讀學校及招生學校應及時告知學生及家長,如不將招生學校填入志愿表欄內的第一志愿,就不作為文藝特長生招生辦法錄取。
8.5月底,簽訂錄取協(xié)議。正式錄取前,按自愿的原則,招生學校與擬錄取的文藝特長生簽訂“特長生錄取協(xié)議書”,保證其參加學校對口項目活動。否則,學校可取消其文藝特長生資格,退回區(qū)教育考試中心,依據有關規(guī)定按普通學生重新予以安排。文藝特長生的發(fā)展情況將作為學校藝術教育特色學校及項目評審的指標之一。
9.7月,開始錄取工作。
晉元高級中學附屬學校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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