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提高學校藝術教育質量,豐富校園文化,提高學校辦學特色,并為高一級院校培養(yǎng)優(yōu)秀的后備人才,經校長室研究決定,面向全縣招收2013年藝術特長生,現就招生辦法說明如下:
一、 報名條件
1.在蒼南報考、符合蒼南縣2013年普通高中公費生報考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yè)生;
2.初中畢業(yè)綜合素質測評等級為4P及以上,綜合表現評定為合格;
3.報考藝術類的考生必須在初中學習期間參加縣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藝術類比賽中獲三等及以上獎項,或初中階段中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B級合格;
二、 招生計劃:美術8名,音樂2名(只招聲樂或器樂特長生)
三、 報名辦法
考生帶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張、所在學校證明(注明學業(yè)考試報名序號、初中學籍號及畢業(yè)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和有關比賽獲獎證書及復印件于5月13日至14日到我校教務處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四、 測試時間、內容和標準
(一)測試時間:美術專項測試時間定于5月18日上午7:50;音樂專項測試時間定于2013年5月21日上午8:00。
美術測試地點:蒼南中學
音樂測試地點:橋墩高級中學
(二)測試內容和標準:音樂特長生按《音樂特長生專項測試內容及評分標準》(附件)進行(滿分100分)。
錄取辦法及條件
(一)設學業(yè)考試成績最低分數線和專項成績控制線:
美術、音樂考生的學業(yè)考試成績最低分數控制線為我校公費生分數線的80%,美術、音樂專業(yè)測試成績控制線為70分。
(二)錄取辦法:
1.學業(yè)考試成績已達我校公費生錄取分數線的按公費生錄取。
2.學業(yè)考試成績和專項測試成績合格的特長生,按專項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專業(yè)成績相同的,按學業(yè)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附:蒼南縣橋墩高級中學2013年音樂特長考生專項測試內容及評分標準
蒼南縣橋墩高級中學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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