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評比程序
一、評審團由主席、提琴及琴弓制作家評委組與提琴演奏家評委組構成。主席負責組織和領導評審團的全面工作,但不參與比賽的評分過程。提琴及琴弓制作家評委聘請國際著名提琴及琴弓制作家擔任;提琴演奏家評委聘請國際著名弦樂演奏家擔任。
二、比賽分為初賽和決賽兩輪進行。評審開始前工作人員將參賽作品逐一編號,作為評審時的識別標志。
三、評審團對參賽作品進行初步篩選,凡不符合章程規(guī)定、在工藝或聲學品質方面不具備參賽水準的作品將被淘汰。通過初選的參賽作品取得比賽資格,方可進入正式比賽階段。
四、提琴與琴弓的比賽分別進行。
——提琴比賽:
1.初賽:提琴制作家評委與提琴演奏家評委組成兩個評審小組,分別對參賽作品的工藝、藝術品質和聲學品質評分。評審團根據評分排定參賽作品的排名順序,并據此確定獲得決賽資格的參賽作品。進入決賽階段的參賽作品的數量由評審團決定。
2. 決賽:取得決賽資格的作品由工作人員重新編號后進行比賽。決賽由提琴制作家評委和提琴演奏家評委組成的兩個評委小組再次分別對參賽作品的
工藝、藝術品質和聲學品質評分。決賽階段的聲學品質比賽對公眾開放。
——琴弓比賽:
1.第一輪比賽:琴弓制作家評委對參賽作品的工藝、藝術品質評分。評審團根據評分排定參賽作品的排名順序,并據此確定進入第二輪比賽的參賽作品。進入第二輪比賽的參賽作品的數量由評審團決定。
2.第二輪比賽:取得第二輪比賽資格的參賽作品由工作人員重新編號。第二輪比賽由琴弓制作家評委和提琴演奏家評委組成的兩個評委小組,分別對參賽作品的工藝、藝術品質和聲學品質評分。第二輪比賽階段的聲學品質比賽對公眾開放。
五、比賽結果:
1. 提琴比賽的初賽與決賽的得分相加,為該參賽作品的總成績。每位參賽者在比賽結束后均可獲知本人在比賽各階段的得分與最后的總分。
2. 琴弓比賽的兩輪比賽得分相加,為該參賽作品的總成績。每位參賽者在比賽結束后均可獲知本人在比賽各輪的得分與最后的總分。
3. 評審團在全部成績計算完成并認真復核后,召開評審會議,最終確定各類獎項的獲獎者名單。
第六章 比賽獎項
一、金獎:
1.比賽設立七項金獎即第一名獲得者,分別為金獎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以及小提琴弓、中提琴弓、大提琴弓、低音提琴弓。
2.組委會將為每位金獎的獲得者頒發(fā)榮譽證書和金質獎牌。
3.組委會將留購金獎作品:
a. 中國選手獲獎:獲獎作品留購獎金為人民幣:
金獎小提琴120,000元;
金獎中提琴140,000元;
金獎大提琴200,000元;
金獎小提琴弓24,000元;
金獎中提琴弓24,000元;
金獎大提琴弓28,000元;
金獎低音提琴弓2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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