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考生專業(yè)檔次為“合格”的,其專業(yè)綜合分計算方式如下:
1、音樂學系:綜合分=(專業(yè)成績÷100)×50+(文化成績÷750)×50
2、其他各系:綜合分=(專業(yè)成績÷100)×80+(文化成績÷750)×20
一、關于劃定星海音樂學院2013年港澳臺學生文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通知
我院2013年港澳臺學生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為220分
二、星海音樂學院2013年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廣東省)
三、星海音樂學院2013年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非廣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