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yè)要求:
考生所報考的樂器演奏達到中等音樂學校中國樂器演奏專業(yè)畢業(yè)水平,較好地掌握應試曲目的演奏風格和技巧,音樂表現(xiàn)和演奏方法基本正確;掌握樂理基本知識、視唱練耳和視奏技能;身體條件符合所學樂器的要求。
考試安排 |
考試科目 |
考試要求及內容 |
一 試 |
樂器演奏 |
考生應在報名時填報應試曲目至少3首,一試時從中自選演奏2首(合計演奏時間一般不超過8分鐘)
打擊樂器考生:中國大鼓、排鼓、小軍鼓、鍵盤打擊樂各演奏1首,考試應不少于其中三項并中西打擊樂兼顧,曲目自選 |
二 試 |
樂器演奏 |
1、演奏曲目2首(可重復一試曲目1首,合計演奏時間一般不超過10分鐘)
打擊樂器考生:大鼓與排鼓獨奏曲1首或大鼓、排鼓各演奏1首;鍵盤打擊樂獨奏曲1首;小軍鼓練習曲1首。曲目自選,鼓勵考生將定音鼓、板鼓、手鼓或組合打擊樂器作為考試項目,不得重復一試曲目 |
2、視奏1條(五線譜兩個升降號之內) | ||
三 試 |
音樂基礎知識 |
更多資訊:全國音樂高考-音樂中考招生考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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