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初試
1、政治、外語統(tǒng)考:2014年12月27日 (實行刷二代身份證入場,沒有二代身份證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場考試) 。
2、專業(yè)初試:2014年11月15日開始(考試日程在http://zsks.whcm.edu.cn上發(fā)布)。
3、初試地點:武漢市武昌區(qū)張之洞路1號武漢音樂學院濱江校區(qū)。
4、各研究方向專業(yè)初試科目及要求:見附件。
六、復試
1、基本要求:
(1)考生資格符合報考條件;
(2)初試總分及初試外語、政治、業(yè)務二(專業(yè)基礎課)須分別達到國家下達的分數(shù)線;初試業(yè)務一(專業(yè)主科)須達到武漢音樂學院專業(yè)主科基本要求分數(shù)線,具體為:作曲、計算機音樂作曲、音樂表演與教學、鋼琴教育、聲樂教育、舞蹈表演與教育方向達到120分(150分制),音樂學理論、作曲技術理論、音樂教育學理論、音樂心理與治療方向達到105分(150分制);西方音樂史研究方向外語統(tǒng)考成績須達到40分(100分制)。
2、復試有關事項:國家下達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分數(shù)線后在我院招生考試網(wǎng)http://zsks.whcm.edu.cn上發(fā)布。
3、各研究方向復試科目及要求:見附件。
注意事項: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和本科非音樂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報考音樂學理論須加試《樂理》和《視唱練耳》科目,報考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計算機音樂、音樂教育、音樂表演與教學方向須加試《樂理》和《音樂名作聽辨》科目;國家承認學歷的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和本科非舞蹈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報考舞蹈表演與教育方向須加試《舞蹈基本技能測試》和《中國舞蹈作品鑒賞與分析》科目。加試科目與復試一同進行,日程安排見復試考試日程安排。
七、考試大綱及相關要求
專業(yè)初試及復試各科目考試大綱、考試要求及參考書目在http://zsks.whcm.edu.cn上發(fā)布,與考試大綱有關的咨詢,請撥打相關系(院、部)電話。
系(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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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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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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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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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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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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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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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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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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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8068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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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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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8068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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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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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805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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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教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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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8068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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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學系 |
027-88068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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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樂系 |
027-88069583
|
思想政治課部 |
027-88069026
|
鋼琴系 |
027-88068255
|
聲樂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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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8068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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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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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807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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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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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88068297 |
八、體檢
考生辦理復試手續(xù)時,須提供本人近期在“二級甲等”(含)以上醫(yī)院體檢的結果。
九、錄取
初試總分及初試外語、政治、業(yè)務二(專業(yè)基礎課)分別達到國家下達的分數(shù)線,初試業(yè)務一(專業(yè)主科)達到武漢音樂學院專業(yè)主科基本要求分數(shù)線,西方音樂史研究方向外語統(tǒng)考成績須達到40分(100分制),復試各科目成績合格,加試的科目均未缺考且成績分別達到60分(100分制),在符合上述條件前提下,根據(jù)教育部當年下達給我院的招生計劃和我院根據(jù)生源實際情況確定各研究方向招生計劃數(shù),按照錄取規(guī)則進行錄取。各考試科目所占分值比例見附件。
十、入學
入學后,我院將按規(guī)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方可注冊。
十一、就業(yè)
根據(jù)社會需要和學以致用原則,由學院推薦,畢業(yè)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就業(yè)。
十二、其它
1、招生信息如有政策性更動,將在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考試網(wǎng)http://zsks.whcm.edu.cn及時發(fā)布。
2、嚴禁考生將任何書刊、報紙、稿紙、資料、無線通訊工具和電子產品及其它違規(guī)物品帶入考場,對作弊和違規(guī)考生嚴格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處理。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及被錄取資格,已經入學的,取消其學籍。
3、本招生簡章由武漢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武漢音樂學院2015年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科目及要求
武漢音樂學院2015年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復試科目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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