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學類專業(yè)統(tǒng)考<樂理>考試內容與要求
樂理
(1)考試目的:通過考試,檢測考生對音樂中各種要素的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
(2)內容與要求:
① 音符休止符(高音、低音譜號譜表、各種音符休止符、音的分組、半全音的分類、等音、十二平均律)。
② 常用符號(速度力度記號、演奏法記號、省略記號、裝飾音、常用術語)。
③ 節(jié)奏節(jié)拍(拍號、音值組合)。
④ 音程和弦(各類音程和弦的原轉位、調內音程和弦的構成和解決)。
⑤ 調性(大小調式、民族調式、調號、辨別調式)。
(3)參考書目:《音樂理論基礎》,李重光編,人民音樂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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