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音樂學院2016年本科招生音樂學專業(yè)考試內容與計分方法
考試內容、計分方法
(一)音樂學專業(yè)(含音樂學理論、藝術管理、音樂教育、鋼琴調律招考方向)
科目及 要求 | 1、初試。《基礎樂理》、《視唱練耳》、《音樂常識》。 2、復試。 鋼琴演奏:從曲目庫中選取練習曲 1 首、樂曲 1 首; 演唱:從曲目庫中選取歌曲 2 首(演唱科目的伴奏僅可使用鋼琴伴奏 CD 或清唱,不得另帶伴奏人員;考生自備鋼琴伴奏 CD,CD 中只能按照填報順序存儲本場考試曲目,碟面需標明曲目順序及名稱)。 說明: 報考我院音樂學專業(yè)的湖北省考生的音樂學類統(tǒng)考鋼琴演奏、基本樂理、聽寫、視唱、音樂常識科目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作為我院音樂學專業(yè)校考相應科目成績,只須參加音樂學專業(yè)演唱科目的校考。 |
計分 方法 | 1、專業(yè)結構成績(百分制)=音樂常識 30%+演唱 30%+鋼琴演奏 30%+基礎樂理5%+視唱 3%+聽寫 2%。 2、總結構成績(百分制)=專業(yè)結構成績 70%+高考文化課總成績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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