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中國音樂金鐘獎聲樂比賽貴州選拔賽賽事安排
一、參賽資格
參賽選手為 18-35 周歲(1982 年 1 月 1 日至 1999 年 12 月 31 日之間出生)的在貴州工作、學習或貴州籍在外工作、學習的優(yōu)秀美聲、民族聲樂演唱者。
二、報送方式
本屆比賽采取由單位報送的原則報送參賽選手。九個市、州音協(xié),省屬貴州大學藝術(shù)學院、貴州師范大學音樂學院、貴州民族大學音樂舞蹈學院、貴州師范學院藝術(shù)學院、貴州財經(jīng)大學藝術(shù)學院各有6名參賽名額,6名參賽選手中必須包括美聲、民族兩種唱法;9個市(州)音協(xié)6名選手中應含音樂院校選手;仁懷市、威寧縣的參賽名額為2名。除上述報送單位以外的其他省內(nèi)外選手,可直接到省音協(xié)報名參賽。
三、獎項設(shè)置
美聲組和民族組各設(shè)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優(yōu)秀獎6名。
四、選拔方式及演唱曲目
比賽分復賽和決賽兩輪進行,復賽演唱1首歌曲,決賽演唱2首歌曲,復賽與決賽的曲目不得重復。
1、美聲組
第一輪(復賽)選手演唱的歌曲,風格不限,時間不超過5分鐘;第二輪(決賽)共演唱兩首規(guī)定曲目,一首外國作品(藝術(shù)歌曲或詠嘆調(diào)),一首中國作品?傞L度不超過10分鐘。超時叫停,但不影響成績。
2、民族組
第一輪(復賽)選手演唱的歌曲,風格不限,時間不超過5分鐘;第二輪共演唱兩首曲目,從中國民歌或改編民歌、中國民族歌劇選段中任選兩首作品,總長度不超過10分鐘。超時叫停,但不影響成績。
注:比賽不用音響設(shè)備,一律用鋼琴伴奏。
五、報名時間
參賽選手請于5月10日至5月26日上班期間到貴州省音樂家協(xié)會辦公室填表報名,或者登陸貴州省音樂家協(xié)會網(wǎng)站www.gzsmusic.com內(nèi)下載。
郵寄地址:貴陽市科學路66號省文聯(lián)大樓七樓
聯(lián)系電話:0851—85823711、13765140118
聯(lián)系人:楊乾江
六、比賽時間及地點
比賽時間:2017年6月12日至13日
比賽地點:貴州師范大學國際音樂廳
中音在線:在線音樂學習門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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