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25屆意大利安德烈亞-鮑思達契尼國際小提琴比賽章程
安德烈亞-鮑思達契尼國際小提琴比賽,是為了紀念意大利提琴制作家鮑思達契尼而創(chuàng)建,經(jīng)過十幾屆的比賽,該賽事已成為具有很高世界知名度的意大利國際小提琴比賽。安德烈亞-鮑思達契尼生活在18和19世紀,被認為是“小提琴天使”。至今,我們?nèi)匀粴J佩他的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吉他和琴弦。
2007年的比賽中,來自北京的張一弓獲得19-24歲年齡組比賽的第二名,來自天津的宋強獲得25-35歲年齡組比賽的第二名,中國選手的表演風格和演奏水平受到評委和觀眾的高度好評。
2018第25屆意大利安德烈亞-鮑思達契尼國際小提琴比賽將于2018年5月19日-2018年5月26日舉行。
比賽地點:意大利 馬爾凱
比賽時間:2018年05月19日-2018年05月26日(共計8天)
報名截止時間:2018年03月24日
備注:報名資料需要至少5-10個工作日通過國際快遞到達境外組委會進行審核,建議選手提前15個工作日報送資料到蘭喬圣菲文化傳播,以免延誤。
參賽要求:面向所有的小提琴藝術(shù)家開放,不限國籍。
比賽按年齡段分為以下四個組別:
A組:出生于2007年至2010年的選手
B組:出生于2002年至2006年的選手
C組:出生于1997年至2001年的選手
D組:出生于1983年至1996年的選手
備注:
參賽選手可以申報更高年齡組別,但不得申報低年齡組別。
評委組成:
評委將由7位杰出的音樂家和音樂教授團隊組成
備注:
若評委候選人與參賽選手有師生或親戚關(guān)系,則不得參評本屆比賽;
比賽開始前,每位評委需提交一份與每位參賽選手身份關(guān)系的書面陳述;
評委通過投票表決參賽選手是否晉級下一輪比賽;
決賽通過評委通打分(1-10分)進行評審,參賽選手最終的得分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加權(quán)平均數(shù);
評委的評審結(jié)果是最終的,不容置疑。
獎項設(shè)置:
1.主要獎項:
一等獎:
A 組:獲獎證書 + 1400歐元
B組:獲獎證書 + 1800歐元
C組:獲獎證書 + 2200歐元
D 組:獲獎證書 + 2600歐元
二等獎:
A 組:獲獎證書 + 1100歐元
B組:獲獎證書 + 1400歐元
C組:獲獎證書 + 1700歐元
D 組:獲獎證書 + 2000歐元
三等獎:
A 組:獲獎證書 + 900歐元
B組:獲獎證書 + 1100歐元
C組:獲獎證書 + 1300歐元
D 組:獲獎證書 + 1500歐元
備注:D組晉級決賽但未獲獎的選手將予以獎勵2000歐元,根據(jù)獲獎人數(shù)平分獎金,若只有一名為獲獎選手,則獎金為1000歐元。
2.學生補助金:
A 組:獲獎證書 + 800歐元
B 組:獲獎證書 + 1000歐元
C 組:獲獎證書 + 1200歐元
3.特殊獎項:
1) 組委會榮譽獎:800歐元授予巴赫曲目的最佳表演者
2) 馬爾凱城市獎:800歐元授予帕格尼尼隨想曲的最佳表演者
3) 最佳小提琴獨奏、小提琴鋼琴合奏表演者(C組、D組):600歐元、證書
4) “安德烈亞-鮑思達契尼”獎項:一架小提琴和小提琴弓授予比賽冠軍得主
5)音樂會獎項
備注:
所有的現(xiàn)金獎勵通過銀行轉(zhuǎn)賬支付,獎項需依法納稅;
所有的獎項和獎學金均不可分割;
若參賽選手的表演水平未達獎項要求,評委有權(quán)不頒發(fā)相應(yīng)獎項;
其他獎項和音樂會也可能會頒發(fā)給獲勝者;
音樂會獎勵包含來回旅途的完整差旅費(包括食宿及交通費用)。
曲目要求:
A組:(單輪比賽)
自選兩首練習曲或者隨想曲和一首自選曲目;
B組:(初賽和決賽)
初賽:自選兩首練習曲或者隨想曲;
決賽:一首或者多首表演時長為15-20分鐘的曲目。
備注:決賽曲目需背譜演奏。
C組:(初賽和決賽)
初賽:
1)參賽選手需準備兩首選自帕格尼尼、維厄當或者維尼亞夫斯基的練習曲或者隨想曲,評委將從選手提交的兩首曲目中指定一首演奏;
2)一首選自BWV 1001 - 1003 - 1005中緩慢風雅的小提琴獨奏奏鳴曲,或者一首選自巴赫第二帕蒂塔(BWV 1004) 中的恰空舞曲;
3)一首選自莫扎特 K 216, K 218, K 219的協(xié)奏曲。
決賽(背譜演奏):
1)一首選自貝多芬、勃拉姆斯、柴科夫斯基、門德爾松、帕格尼尼或者西貝柳斯大師的協(xié)奏曲第一樂章;
2)一首選自19/20/21世紀的小提琴獨奏或者小提琴鋼琴合奏的代表性曲目。
D組:(初賽、半決賽和決賽)
初賽:
1)兩首選自帕格尼尼的隨想曲;
2)一首選自小提琴獨奏奏鳴曲(BWV 1001 - 1003 - 1005)之一,或者一首選自巴赫第二帕蒂塔(BWV 1004) 中的恰空舞曲;
3)一首選自莫扎特協(xié)奏曲K 216, K 218, K 219中的第一樂章。
半決賽:
1)一首選自貝多芬或者勃拉姆斯的奏鳴曲;
2)一首選自19/20/21世紀小提琴獨奏或者小提琴鋼琴合奏的代表性曲目之一。
決賽(背譜演奏):
一首選自貝多芬、勃拉姆斯、柴科夫斯基、門德爾松、帕格尼尼或者西貝柳斯大師的協(xié)奏曲第一樂章。
比賽規(guī)則:
1.請仔細閱讀并完成報名表的填寫;報名表務(wù)必完整精確;
2.信息不全或者信息失真的報名表組委會不予接受;
3.報名表一經(jīng)提交,即視為同意本次比賽全部的規(guī)章制度;
4.超過規(guī)定年齡的參賽選手組委會不予受理;
5.所有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6.全程比賽面向公眾開放,但比賽期間不允許公眾進入賽場;
7.參賽選手需攜帶身份證明在比賽地點進行點名;
8.點名期間缺席的選手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9.比賽順序按照參賽選手姓名首字母排序,組委會抽號決定預(yù)先出場的字母號;
10.報名資料中提交的參賽曲目不得變更;
11.評委可能要求選手僅演奏參賽曲目的部分樂段;
12.頒獎典禮和獲勝者音樂會將于2018年5月26日21:00舉行;
13.所有的獲勝者必須參加頒獎典禮,期間指定的選手還將進行個人音樂會演出;若未按時出席,將取消獲獎資格;
14.若選手需要,組委會將為選手提供鋼伴,鋼伴費用為80歐元;
15.評委將由7位杰出的音樂家和音樂教授團隊組成;
16.若評委候選人與參賽選手有師生或親戚關(guān)系,則不得參評本屆比賽;
17.比賽開始前,每位評委需提交一份與每位參賽選手身份關(guān)系的書面陳述;
18.評委通過投票表決初賽選手是否晉級下一輪比賽;
19.決賽通過評委通打分(1-10分)進行評審,參賽選手最終的得分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之后的平均數(shù);
20.評委的評審結(jié)果是最終的,不容置疑;
21.若參賽選手的演出水平?jīng)]有達到獲獎標準,評委有權(quán)不予頒發(fā)獎項;
22.若選手中無人達到某一獎項的獲獎標準,評委有權(quán)使該獎項空缺;
23.組委會有在全程比賽中(含頒獎典禮)對參賽選手進行錄音、錄像的權(quán)利;
24.組委會有對比賽資料進行電視、廣播、網(wǎng)絡(luò)等渠道進行推廣宣傳的權(quán)利;
25.組委會有對比賽視頻進行反復(fù)出版及分發(fā)的權(quán)利,無需向參賽選手支付任何費用,比賽視頻資料的所有權(quán)歸組委會所有;
26.根據(jù)意大利法No. 196/2003,申報比賽的參賽選手授權(quán)組委會,就比賽相關(guān)事宜可以使用參賽選手的私人信息;
27.組委會不予承擔選手人身及財產(chǎn)安全,請選手妥善管理;
28.對于因不同語言版本的比賽規(guī)則引起爭議,意大利語版本的比賽規(guī)則擁有最終的解釋權(quán);
29.對于比賽期間的任何爭議,將由馬爾凱法律進行最終的裁決。
報名材料:
1.提交報名表:微信關(guān)注“l(fā)iuxiaowen_lqsf”獲取報名表;
2.提供護照照片頁的掃描件;
3.提供選手詳細的參賽曲目單(作曲家姓名、曲名、樂章號、大小調(diào)、速度、時長等);
4.提供樂譜的掃描件(含奏鳴曲和協(xié)奏曲樂譜);若演奏曲目中有20或21世紀的曲目,選手需提供兩份掃描件;
5.提供個人簡歷(教育背景、參賽演出經(jīng)歷、大師班/夏令營參加經(jīng)歷、指導(dǎo)教師信息、獲獎經(jīng)歷、學習成績等);
6.提供簡歷中涉及的證明材料(比如學歷證書,比賽獲獎證書等);
7.提供TIFF格式的證件照片(至少300dpi);
8.支付報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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