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音樂學院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高校全稱:浙江音樂學院
第二條國家代碼:14535
第三條學校地址:杭州市西湖區(qū)轉塘街道浙音路1號;郵編:310024。
第四條辦學層次:本科
第五條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學習年限:學制四年
第七條招收男女生比例:無
第八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第九條聯(lián)系方式:0571-89808080
學院官網(wǎng):http://www.zjcm.edu.cn
第二章招生計劃說明
第十條2020年浙江音樂學院舞蹈表演、表演專業(yè)面向浙江省采用“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方式招生。
第十一條舞蹈表演專業(yè)計劃招收14名;表演專業(yè)計劃招收34名,其中越劇演員18名,越劇音樂伴奏16名。
第三章報考條件
第十二條報考條件
(一)已經(jīng)參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并取得《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證(藝術報考證)》的考生;
(二)熱愛藝術事業(yè),具有一定的表演與創(chuàng)作才能;
(三)我院所有招生專業(yè)對考生選考科目無要求;
(四)專業(yè)報考的具體要求(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普通高中畢業(yè)生,我院指定的浙江省普通高中學考中的九門科目(語文、數(shù)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考試成績均合格,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不低于P等,新高考改革后的畢業(yè)生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不低于B等,高中學考成績審核時間截點為2020年3月17日。
2.中職學校的畢業(yè)生,我院指定的中職學校就讀期間九門科目(見注1)前五個學期期末考試單科成績?nèi)考案瘛?/p>
注1:指定的九門科目及對照辦法
(1)指定科目
●舞蹈表演專業(yè)指定科目:
語文、數(shù)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專業(yè)一(中國民間舞)、專業(yè)二(中國古典舞基訓)、專業(yè)三(舞蹈劇目)。
●表演專業(yè)指定科目:
①越劇演員:語文、數(shù)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專業(yè)一(唱腔)、專業(yè)二(劇目)、專業(yè)三(腿毯功)。
②越劇音樂伴奏:語文、數(shù)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專業(yè)一(樂器演奏)、專業(yè)二(視唱練耳)、專業(yè)三(樂隊合奏)。
(2)如考生所在學校未開設指定科目,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與之相近的其他專業(yè)科目成績的書面證明,報我院招生辦審定。
(3)上述科目的成績均以考生在校期間該科目取得的前五個學期期末考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折算成平均分,滿分為100分。折算后平均分在90分及以上的科目對照高中學考成績?yōu)锳等,平均分在80-89分的科目對照高中學考成績?yōu)锽等,平均分在70-79分的科目對照高中學考成績?yōu)镃等,平均分在60-69分的科目對照高中學考成績?yōu)镈等。
第四章報名方式
第十三條報名時間與要求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以個人自薦或學校推薦的方式提出申請。
(注:每位考生限報考一個專業(yè)招考方向,不可兼報,且報考“三位一體”的考生,不得同時報考我院2020年其他非“三位一體”全日制本科招生專業(yè)及招考方向。)
(一)網(wǎng)上報名
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20年3月11日10:00開始,截止到2020年3月17日15:00,考生登錄浙江音樂學院招生網(wǎng)
http://zs.zjcm.edu.cn,根據(jù)網(wǎng)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xù)。
(二)遞交書面申請材料
1.書面材料內(nèi)容
(1)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中打印的《浙江音樂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須加蓋畢業(yè)學校公章,并附個人簡歷。
(2)中職學校考生須在申請表中填寫我院指定的就讀期間九門科目前五個學期期末考試成績,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審核確認后,加蓋教務部門公章。
(3)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印發(fā)的《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證(藝術報考證)》復印件、身份證或
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復印件。
2.書面申請材料遞交方式
申請人所有書面材料均采用A4紙大小,以《浙江音樂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申請表》(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中打。榉饷嫜b訂,于2020年3月17日前以下列兩種方式遞交材料:
第一種方式:以學校為單位當面遞交;
第二種方式:(以當?shù)剜]戳日期為準)以EMS郵政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杭州市西湖區(qū)轉塘街道浙音路1號浙江音
樂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310024),并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材料”字樣(學院只接受EMS郵政特快專遞,請勿使用其他快遞公司投遞)。
書面申請材料屆時不予退還,請考生自行留好備份。
學院在收到考生申請材料后將及時在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中確認,請注意查詢。
第十四條初審
對學校推薦或個人自薦的考生,我院組織專家組對考生報名信息、成績證明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
初審通過的考生名單于2020年3月24日在浙江音樂學院官網(wǎng)公布。
第十五條網(wǎng)上繳費及打印準考證
通過初審的考生請登錄浙江音樂學院招生網(wǎng)http://zs.zjcm.edu.cn進行網(wǎng)上繳費;繳費成功后在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1.網(wǎng)上繳費時間:2020年3月24日—25日
繳費標準:綜合素質測試招生考試費統(tǒng)一按照每人人民幣160元的標準收取。
2.打印準考證時間:2020年3月26日—27日
3.考生應對所遞交材料的真實性承擔責任,我院有權對弄虛作假、提供不實材料的考生取消其考試資格。
4.考生未在指定時間內(nèi)辦理網(wǎng)上報名、書面申請材料遞交、網(wǎng)上繳費等相關手續(xù)的,視為放棄報考資格。
第五章綜合素質測試辦法
第十六條測試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測試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0年3月28日—3月29日,具體考試時間詳見考生準考證。
地點:杭州市西湖區(qū)轉塘街道浙音路1號浙江音樂學院
(二)測試方式
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證(藝術報考證)原件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缺一不可。
綜合素質測試采用專業(yè)面試、專業(yè)筆試形式進行。
第十七條考試內(nèi)容
(一)舞蹈表演
⑴作品表演:表演自選舞蹈作品一個,僅限中國古典舞、中國民間舞、現(xiàn)代舞、當代舞、芭蕾舞。
⑵基本功:
●中國古典舞、中國民間舞、現(xiàn)代舞、當代舞:
①軟、開度:前腿、旁腿、后腿、腰、肩、橫叉。
②把上組合:蹲、擦地、腰、控制。
③單一技術技巧:大跳、倒踢紫金冠(女)、雙飛燕(男)、原地撕叉跳、四位轉、平轉、旁腿轉(男)、點翻身(女)、串翻身(女)、蹦子(男)。
④技術技巧組合:控制、跳、轉、翻。
●芭蕾舞:
①Pirouette:從四位開始轉,正面完成兩個,左右各1次EnDehors/EnDedans。
②Fouetté(女):揮鞭轉10個,可選擇一個方向(左或右)完成。
③Chaines:斜線上步平轉,連續(xù)3個一組,做兩組。
④AlasecondePirouette(男):旁腿轉10個,選擇一個方向(左或右)完成EnDehors。
⑤Changementdepied:五位雙起雙落換腳跳5個一停,做兩組。
⑥SissonneFermée:帶舞姿的連續(xù)中跳,3個一停,前、旁、后各一次。
⑦Tourenl'air(男):空轉,正面完成兩個,左右各1次。
⑧GrandJeté:帶舞姿的斜線大跳,連續(xù)3個。
⑨Adagio技巧組合:控制、轉、跳。
⑶舞蹈即興:根據(jù)現(xiàn)場提供的音樂進行舞蹈即興表演。
▲注:
①不得穿戴與考試無關的頭飾、服飾、配飾等裝飾物,不得化濃妝,不得戴假睫毛。
②著裝要求:
芭蕾舞:須按照芭蕾舞專業(yè)要求準備發(fā)型和服飾,女生可穿芭蕾短紗裙,須穿腳尖鞋表演,男生須穿白色或肉色軟鞋。
其他舞種:作品表演、舞蹈即興須身著練功服參加考試,不得著裙裝;基本功須身著芭蕾舞練功服參加考試。
③作品表演請同時提供伴奏用移動U盤和CD光盤(不得使用手機、MP3播放器等電子設備,儲存載體不得含有與考試無關的內(nèi)容),考試時如遇移動U盤和CD光盤無法播放的情況,考生須做無伴奏表演。
④評委有權在考試中指定考生作片斷表演。
(二)表演
1.越劇演員
⑴唱腔:測試考生的聲音條件和演唱技能。
考試范圍:考生可根據(jù)不同行當和流派自選兩段越劇唱段。
⑵基本功:測試考生的形體素質及力度、軟度和動作協(xié)調(diào)性。
考試范圍:由腰腿功、毯子功、把子功、身段四項組成,考生可根據(jù)各自不同行當,在完成其中兩項的基礎上,有側重地選擇其他考試項目。
⑶劇目片段表演:測試考生綜合表演能力。
考試范圍:考生根據(jù)不同行當,自行選擇最能體現(xiàn)自己綜合表演能力的劇目片段,表演時長8-10分鐘。不用彩
妝,必要的道具自備,伴奏和配演自行解決。
⑷命題即興小品表演:測試考生藝術想象力及即興創(chuàng)造能力。
考試范圍:根據(jù)考場隨機抽取的命題,進行即興小品表演。
▲注:
①考生須身著練功服參加考試;劇目片段表演請同時提供伴奏用移動U盤和CD光盤(不得使用手機、MP3播放器等電子設備,儲存載體不得含有與考試無關的內(nèi)容),考試時如遇移動U盤和CD光盤無法播放的情況,考生須做無伴奏表演。
②評委有權在考試中指定考生作片斷表演。
2.越劇音樂伴奏
⑴樂器演奏:限選一種樂器參加考試,報考不同的樂器種類,考試的內(nèi)容有所區(qū)分,所有樂器不得使用伴奏。
●除司鼓以外的樂器:測試考生演奏技能和對作品的理解與處理能力。
考試范圍:演奏自選器樂獨奏曲目一首,要求背譜,曲目時長6分鐘以內(nèi)。
樂器范圍:包含弦樂(越劇主胡、二胡、大提琴、低音提琴)、彈撥樂(柳琴、琵琶、阮、三弦、揚琴)、吹管樂(笛子、笙、嗩吶)。
●司鼓:測試考生的打擊樂基本功水平。
考試范圍:板簽基本功、雙簽基本功,要求背譜,時長在5分鐘以內(nèi)。
⑵越劇唱腔作品演奏與視奏:越劇唱腔作品演奏測試考生對越劇唱腔作品的理解和越劇音樂演奏水平,視奏測試考生的識譜能力。
考試范圍:①演奏自選越劇唱腔作品一首。
②演奏考場隨機抽取的視奏曲目一首。
⑶視唱練耳
①視唱考試:看譜即唱,視唱單聲部旋律(含經(jīng)過式、輔助式臨時變化音)。要求大提琴、低音提琴考生使用五線譜,其他樂器考生使用簡譜。
②練耳考試:
聽音模唱:八度以內(nèi)旋律音程,八度以內(nèi)和聲音程,大、小三和弦原位及轉位。
節(jié)奏模唱:2/4、3/4節(jié)拍范圍,16分音符時值以內(nèi)的各類節(jié)奏型。
⑷基本樂理(筆試)
參考書目:
①《音樂理論基礎》,李重光編,人民音樂出版社,1962年10月北京第1版,2018年10月北京第62次印刷。
②《簡譜基本樂理視唱練耳基礎教程》,李重光,湖南文藝出版社,2011年1月第1版第1次,2017年5月第
14次印刷。
▲注:
①司鼓須同時自備越劇唱腔作品伴奏用U盤和CD光盤(不得使用手機、MP3播放器等電子設備,儲存載體不得含有與考試無關的內(nèi)容),伴奏帶中不得出現(xiàn)司鼓的演奏,考試時如遇移動U盤和CD光盤無法播放的情況,考生須做無伴奏演奏。
②其他樂器須做無伴奏演奏。
③評委有權在考試中指定考生作片斷表演。
第十八條綜合素質測試分值計算辦法
(一)舞蹈表演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作品表演成績40%+基本功成績40%+舞蹈即興成績20%
(二)表演
1.越劇演員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唱腔成績25%+基本功成績20%+劇目片段表演成績45%+命題即興小品表演成績10%
2.越劇音樂伴奏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樂器演奏成績50%+越劇唱腔作品演奏與視奏成績20%+視唱練耳成績15%+基本樂理成績15%
第十九條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得入圍。
第二十條入圍考生名單公示和成績查詢
根據(jù)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各專業(yè)(招考方向)招生計劃1:2.5的比例分別確定入圍考生名
單。
入圍考生名單于2020年4月上旬在浙江音樂學院官網(wǎng)http://www.zjcm.edu.cn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
院備案。考生可通過我院官網(wǎng)查詢成績。
第六章錄取原則
第二十一條入圍考生必須參加當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統(tǒng)一考試。
第二十二條我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專業(yè)安排在“藝術類三位一體招生”錄取。入圍考生在填報“藝術類三位一體招生”志愿時,必須將浙江音樂學院填寫為第一志愿,所填報的專業(yè)志愿須與入圍的專業(yè)報考方向一致,否則無效。
第二十三條根據(jù)我院公布的各專業(yè)(招考方向)招生計劃數(shù)1:1劃定校內(nèi)投檔基準線,所有綜合素質測試入圍
的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yōu)錄取?忌鲗I(yè)(招考方向)志愿填報人數(shù)未到計劃數(shù)的110%時,錄取人數(shù)控制在各專業(yè)(招考方向)志愿填報人數(shù)的85%以內(nèi)。
第二十四條綜合成績計算辦法按照學考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nèi)齻部分折算成綜合成績(滿分100分)。分數(shù)計算結果均為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成績(滿分100分)=學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滿分100分)×50%+高
考文化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40%。
高中學考成績計算辦法:
1.普通高中畢業(yè)生:A等計10分,B等計9分,C等計7分,D等計4分;學考錄取成績計算以浙江省考試院提供
的最終成績?yōu)闇省?/p>
2.中職學校畢業(yè)生:參照普通高中畢業(yè)生學考成績計算辦法,A等計10分,B等計9分,C等計7分,D等計4
分。
注:考生在計算學考成績時,以我院指定的“九門科目”成績計算。
第二十五條綜合成績同分的考生,依次按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二十六條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yōu)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第七章學生培養(yǎng)
第二十七條學費標準:每生每年9000元,其中越劇演員的學生每年可享受學院專項獎學金;住宿費按浙江省
物價局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核準的標準收取。
第二十八條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專業(yè)優(yōu)秀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對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第二十九條學生入學后所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三十條學生學業(yè)期滿,成績合格,達到畢業(yè)條件的頒發(fā)浙江音樂學院本科畢業(yè)證書、符合條件的授予浙江音樂學院藝術學學士學位。
第八章監(jiān)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學院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guī)模,以及決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二條學院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社會監(jiān)督,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
學院紀委舉報電話:0571-89808200
第三十三條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xiàn)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xiàn)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xiàn)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xiàn)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三十四條新生入學后須參加專業(yè)復查,對于專業(yè)測試不達標的,學院將進行核實確認。一經(jīng)查實屬替考、違規(guī)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guī)情況的新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
第三十五條本章程公布后,如教育部高考招生政策調(diào)整,我院將根據(jù)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辦法,并另行
公布。
第三十六條本招生章程自頒布之日起生效并實施,具體由浙江音樂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浙江音樂學院
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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