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 述
中央音樂學院是我國惟一的一所重點高等音樂學府,也是惟一進入國家“211”工程建設的藝術院校。在院學術委員會的領導下,本著普及音樂教育,提高我國音樂水平和國民音樂文化素養(yǎng)的宗旨,組織與領導音樂各專業(yè)的水平鑒定與考核工作,為業(yè)余學習音樂的人們提供國家級的社會普遍承認的權威性的水平鑒定,為學生的學習及音樂教師的教學提供一流的指導意見,以促進我國業(yè)余音樂教育事業(yè)逐步走向正規(guī)化、科學化。整個考級工作力求保持和發(fā)揚我院嚴謹的學術作風和優(yōu)良傳統,在嚴格、科學的組織與管理下進行,確?技壴u定的權威性與公正性。
1、考級專業(yè):A手風琴 B 鋼 琴 C 電子琴 D小提琴 E 聲樂(成人、兒童 )
F二 胡 G 琵 琶 H 揚 琴 I古 箏 J 笛子 K 吉他(寒假考)
L大提琴 M 單簧管 N 長 笛 O小 號 P小鼓 Q 薩克斯
R圓 號 S 低音提琴 T 長 號 U 中提琴 V 雙簧管 Y 音樂基礎知識
(英文字母為各專業(yè)代碼)
2、 報考對象和條件: 各專業(yè)演奏水平定為1-9級,9級為最高級(聲樂專業(yè)最高級為8級,少兒聲樂1-9級)。小提琴、單簧管、長號、小號、手風琴、民樂專業(yè)增加演奏文憑級。凡學過以上專業(yè)演奏(唱)者、均可報名參加,年齡、地區(qū)不限(外地考生可函報:暑假6月5日止、寒假11月5日止,附中部暫不受理)。
3、 考級點分布情況: 除北京考區(qū)外,還在河北、天津、山西、山東、內蒙、青海、新疆、黑龍江、吉林、遼寧、安徽、浙江、河南、廣東、廣西、福建、海南、貴州、云南、湖南、湖北、江西、甘肅等省市及香港、臺灣地區(qū)和新加坡、馬來西亞、加拿大等國家設立了音樂考級點。
二、報 名
1、報名時間:
大學部考試兩次報名:
寒假考試報名:“音基”:10月最后一個周六、周日
鋼琴、小提琴等所有專業(yè) :11月1日—11日
附中部考試一次報名:今年暫停。
以上報名時間: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含雙休日)
2、報名地點:
大學部: 中央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辦公室(辦公樓一層101室)。
北京市西城區(qū)鮑家街43號 郵編:100031
乘44、387、395、702、719、820、1、4、52路等及地鐵復興門站下車。
電話: 66425733(節(jié)假日、寒暑假及報名、發(fā)證書期間停止開通)
另設: 每周二、四下午考級辦專設對外接待日
附中部: 今年暫停 電話:87684395
3、報名手續(xù):
① 準備好三張同一底片的一寸免冠近照(彩色、黑白均可)。
② 報專業(yè)3級以上者(含3級)、需攜帶“音基”一級證書方可報名(未滿7周歲者憑戶口本可免);報專業(yè)4級以上者(含4級)除攜帶我院前一級專業(yè)證書外還需攜帶“音基”證書,無前一級專業(yè)證書者則按“跳級”報名。
③ 到領表處領取簡章、報名表(當日有效)和準考證, 并在第三張照片背面寫清考生的姓名、準考證號、專業(yè)、級別等四項內容。
④ 電子琴考生需寫明使用新教材還是舊教材。
⑤ 聯系人姓名、通訊地址、郵編及電話均要填寫詳細、準確、清楚,如因填寫錯誤而無法聯系,責任自負。
⑥ 關于報考級別,請務必征求指導教師意見,根據本人實際情況選定相應級別后再填報名表,報哪個級別,只準考哪個級別。凡辦完報名手續(xù)之后,一律不再辦理改報、退報。
⑦ 北京市物價局所規(guī)定的各級考級費標準如下:
一級40元 二級50元 三級 60元 四級70元 五級 80元
六級90元 七級100元 八級 110元 九級120元 演奏文憑級300元
(另加收報名費10元及制作證書預收費10元)
三、考試及發(fā)榜
1、考試時間:
報名后確定
2、考試要求:
準時在指定地點候考,自覺遵守考場紀律。無準考證者一律不準進入考場區(qū)。
除鋼琴、古箏、揚琴外,其它專業(yè)均需自帶樂器。
電子琴考生凡使用以下四種型號 (雅馬哈KB-200、KB-210、KB-220/卡西歐CT-670) 可免帶樂
器。凡自帶琴者一律自備電池。
聲樂考生需自帶伴奏帶(CD/卡式均可)。
3、查詢考級結果及領取證書:待定
四、幾點注意事項
一、有關考試的若干規(guī)定:
所有參加專業(yè)考試者必須背譜(年滿25周歲以上者例外)。
各專業(yè)4-9級、原則上不可跳級,如屬第一次參加考級或有能力要求跳級的考生,需加試前一級的重點曲目(加試部分允許看譜演奏),并加付前一級考級費。
跳級加試具體要求如下: 鋼琴:自選前一級大型樂曲一首; 手風琴:自選前一級音階、練習曲、復調曲; 電子琴4-7級:自選前一級練習曲、樂曲各一首、8-9級自選兩首樂曲及視奏(跳八級)、配伴奏(跳九級); 民樂類:自選前一級帶*記號的樂曲一首; 管弦類:自選前一級協奏曲或與協奏曲同等份量的大型樂曲一首;演奏文憑級需有本專業(yè)九級證書方可報考,考試分兩次進行(民樂類除外):第一次考試成績需獲“尚可”以上者方可持評審表報名參加第二次考試,考試時請攜帶演奏文憑級第一次考試評審表(民樂除外)。
*所有考生一律使用中央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編定的曲目考級。
*北京以外地區(qū)鋼琴可使用舊教材。其它各專業(yè)新、舊教材均可使用但不可混用。
*北京地區(qū)民樂專業(yè)考級一律使用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出版的考級教材。
二、有關《音樂基礎知識》報名要求:
1、 報考我院各專業(yè)1-2級的考生,報名時無需出示“音基”證書。
2、 報考我院各專業(yè)三級以上(含三級)的考生,報名時須出示“音基”測試一級合格證書(未滿7周歲者可免,但報名時需帶戶口本原件)。每年寒、暑假在本院舉辦“音基”一、二、三級測試各一次(擬報二級和三級的考生報名時需帶前一級證書)。
考生需獲“音基”二級證書后方可報考鋼琴等表演專業(yè)7—9級及演奏文憑級。
三、我院在北京地區(qū)另設的考級點:
1、 清華大學藝術教育中心(電話:62783877) 設鋼琴、手風琴、小提琴、薩克斯、 單簧管、長笛等專業(yè)。
2、 北京姜杰文化藝術中心新世界分校(電話:67083002) 航天橋分校(電話:68428858) 亞運村分校(電話:64890253) 舉辦二期考級(以該校學生為主,只設手風琴、鋼琴、小提琴專業(yè)) 報名時間:四月、十月的1-5日,考試時間:六月、十二月的雙休日。
* 清華大學文藝特長生冬令營僅以獲本院九級證書的高中學生(鋼琴專業(yè)須獲九級優(yōu)秀證書)為惟一參照標準。
* 獲本院四級優(yōu)秀、六級通過的小學生及六級優(yōu)秀、八級通過的中學生報考中央音樂學院附中綜藝部可免予專業(yè)初試。聯系電話:82590714
中央音樂學院網址: www.ccom.edu.cn
歡迎參加我院音樂考級 預祝每位考生取得滿意成績!
中央音樂學院考級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