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中央音樂學院第七屆管樂室內樂重奏比賽
比賽章程
1、 為促進和提高我國管樂演奏及室內樂演奏和教學,發(fā)現(xiàn)和培養(yǎng)優(yōu)秀人才,繁榮我國管樂重奏演奏和音樂創(chuàng)作,有中央音樂學院、中國管樂協(xié)會主辦,中央音樂學院管弦系承辦的“第七屆管樂室內樂重奏比賽”將于2009年7月18日——7月22日在中央音樂學院演奏廳舉行。
2、 本次比賽將采用傳統(tǒng)管樂室內樂重奏形式,即分為木管五重奏和銅管五重奏兩種形式進行比賽。(編制 木管五重奏: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圓號、巴松;銅管五重奏:2支小號、圓號、長號、大號)
3、 為有利于兄弟院校的交流,歡迎院外符合該項賽事條件的選手來我參賽(費用自理)。比賽選手和領隊及相關人員如需聯(lián)系住宿可提前通知組委會秘書處,秘書處將提供聯(lián)系方式。
4、 比賽將由中央音樂學院學術委員會、中國管樂學會和管弦系組織成立“第七屆管樂室內樂重奏比賽組織委員會”(以下簡稱“管樂重奏比賽組委會”),并授權“管樂重奏比賽評審委員會”主持全部賽事。
5、 木管五重奏、銅管五重奏比賽將分為三輪進行,經第一輪進入第二輪的名額為參賽重奏組總數(shù)的三分之二,進入決賽各為6組,為公平起見,每輪賽事將公開進行。比賽現(xiàn)場評委席和選手將采用隔離形式進行評分。
6、 參賽選手年齡要求: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者(部分專業(yè)演奏員年齡可以放寬至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者)。
7、 由“管樂重奏比賽組委會”聘請專家組成比賽評審委員會,負責賽事中評選工作。評審委員會由本院及其他音樂院校教授、國內著名交響樂團指揮家、演奏家組成。評委會所做出的裁決為最終裁決,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更改。并由“管樂重奏比賽組委會”保留全部賽事最終解釋權。
8、 報名條件:各大藝術院校、附中及非藝術類院校和音樂團體,凡符合報名條件者均可報名,擬參賽者須持單位開具的加蓋公章形式的推薦信(允許不同單位人員組成參賽組),即可報名參加本次賽事。
9、 報名時間、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
報名時間:2009年3月1日——6月15日
報名地點:北京西城區(qū)鮑家街43號100031
中央音樂學院管弦系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10-66425718
聯(lián)系人:賀老師
報名時需交重奏組近照5寸一張(五人合影),報名費650元/組(含組委會提供規(guī)定曲目的樂譜費和郵寄費)。
10、 木管五重奏、銅管五重奏獎項各分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各一名,以及優(yōu)秀表演獎各三名。
11、 一、二、三等獎獲獎者將頒發(fā)獎金、獲獎證書;優(yōu)秀表演獎頒發(fā)獲獎證書。
12、 比賽報到時間:2009年7月18日
比賽報到地點:中央音樂學院新樓演奏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