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帶齊并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身份證等證件,考生必須憑廣東省2010年音樂術科統(tǒng)一考試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只允許攜帶規(guī)定的文具,不得攜帶任何資料、書籍、報刊、稿紙、錄音錄像設備、有通訊功能的工具或有儲存、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進入考場,違者以作弊處理;只準帶必需的文具。筆試開始前每位考生務必簽署《廣東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術科統(tǒng)一考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三、特別提醒:考試時,考生要帶黑色的鋼筆、簽字筆或2B鉛筆答題。
四、音樂術科統(tǒng)一考試試卷分為視唱練耳試卷和樂理試卷,考生領到試卷后必須先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試卷相應的位置上填寫考生號、姓名、試室號(3位數(shù))、座位號(2位數(shù))。試卷分為A、B卷,考生必須用2B鉛筆填涂試卷類型。
五、音樂術科統(tǒng)考時,考生必須遵守下表時間。
六、考生在考前應預先熟悉考場地點以及行車路線、路程時間、試室方位等,以免在考試當天延誤時間。廣州市各考場定于1月16日上午9:00-10:30向考生開放(但不得進入試室),逾期非考務工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
七、在音樂術科統(tǒng)考中,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將啟用廣州市教育考試考生身份驗證系統(tǒng),對有疑問的考生進行身份驗核,與考生報名時的信息進行比對識別,堅決杜絕冒名頂替以及偽造證件的行為。
八、考生應樹立誠信考試、違紀作弊可恥的觀念,自重自律。對考試過程中的違規(guī)作弊者,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九、考風考紀舉報電話:(省教育考試院)38627815、(廣州市招考辦)31311233
廣州市招考辦希望廣大考生在備考期間保持充足的睡眠,保證良好的飲食營養(yǎng),以飽滿的精神狀態(tài)自信地應考。
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二○一○年一月十日
特別說明: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diào)整與變化,小蝌蚪音樂學習網(wǎng)所提供的招生和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