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設項目:【點擊變色字進入視頻課程講解】
鋼琴、小提琴、手風琴、電子琴(單排鍵、雙排鍵)、薩克斯、單簧管、小號、長笛、二胡、琵琶、古箏、成人歌唱、少兒歌唱、古典吉他、小軍鼓、爵士鼓、次中音號、上低音號、音樂聽力。
二、各科目考試內容與要求:
(一) 鋼琴:
1、教材:《全國鋼琴演奏考級作品集(新編第一版)》(中國音協(xié)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周銘孫)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
(二) 小提琴:
1、教材:《全國小提琴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三套)》(中國音協(xié)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蔣雄達)
2、考試內容及要求:《全國小提琴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三套)》,考試要求見教材。
注:考生在演奏新教材六、七、八級雙音音階時,三、六、八度均可演奏一個半八度,即由第一音演奏到第十二音后省略高把五個音,然后下行 ;
(三) 手風琴:
1、教材:《全國手風琴演奏考級作品集(第三套)》(中國音協(xié)音樂考級委員會編,主編:李遇秋)
2、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
(四):電子琴
單排鍵電子琴
1、教材:《全國電子琴考級作品集(第四套)》(中國音樂家協(xié)會音樂考級委員會、中國音樂家協(xié)會電子琴學會編,主編:王梅貞,執(zhí)行主編:蘆小鷗 大眾文藝出版社2006年6月出版)。
2、考試內容及要求
①基本練習:在與報考級別(1—10級)相應的“基本練習”中由考官抽查一組。
②練習曲:在與報考級別(1—10級)相應的“練習曲”中由考生自選1首背譜演奏。
③樂曲:在與報考級別(1—10級)相應的“樂曲”中由考生自選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譜演奏。
④視奏:報考7-8級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條與本教材“視奏練習課題”難易程度相當?shù)念}目。
⑤編配伴奏:報考9-10級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條與本教材“為旋律配伴奏練習課題”難易程度相當?shù)念}目。
關于用重奏曲目代替樂曲:上述兩首樂曲可用電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試教材是《全國電子琴演奏(業(yè)余)考級重奏作品集第一級至第九級》(中國音樂家協(xié)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執(zhí)行主編:王梅貞,北京體育大學出版社2001年8月初版),中國音協(xié)考級委員會對此教材進行了各級別曲目的調整,使原來的1至9級,調整為1至10級,按照《中國音協(xié)重奏作品級別調整曲目安排方案(1級至10級)》選擇曲目。
選擇以重奏曲目代替樂曲的,由報考同一級別的考生自愿結合,每4人為一組。4人必須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樂曲的具體考試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國電子琴考級作品集(第四套)》的基本練習及一首練習曲后,再合作選奏一首或兩首重奏曲代替樂曲(若只選考一首重奏曲,就還須每人再彈一首樂曲;若選考兩首重奏曲,就無須再彈樂曲。重奏不要求背譜)。
選擇重奏的4位考生,必須同時履行報名手續(xù)。并在報名時向工作人員聲明參加重奏考級,工作人員將單獨安排重奏考生的報名事宜。
雙排鍵電子琴:
1、 教材:
①《全國雙排鍵電子琴考級作品集》(中國音樂家協(xié)會音樂考級委員會編,執(zhí)行主編:朱磊,上海音樂出版社出版)
②《全國電子琴演奏(業(yè)余)考級作品集(立式雙排鍵電子琴)》(中國音樂家協(xié)會全國樂器演奏(業(yè)余)考級委員會電子琴專家委員會編)。
2、 考試內容及要求:
(1)《全國雙排鍵電子琴考級作品集》教材考試內容及要求:
①基本練習:一至七級抽查一首。
②練習曲和樂曲:一至十級自選一首。
③復調:三至十級自選一首。
為了能使考生盡快地適應這套教材,中國音協(xié)考級委員會對考試內容進行調整,三至十級的考生可以從練習曲和復調中自選一首,從樂曲中自選兩首,其余要求不變。
(2)《全國電子琴演奏(業(yè)余)考級作品集(立式雙排鍵電子琴)》教材考試內容及要求:
①基本練習及樂曲:均在各級規(guī)定的范圍內抽查。
②其它:八、九、十級除以上考試內容外,還須增考下列內容:
八級:視奏---C、F、G大調,a小調。
九級: 為旋律配伴奏---C、F、G大調,a小調,8小節(jié)。
十級: 即興演奏(A)---C、F、G大調,a小調,16小節(jié)。
(五) 薩克斯:
1、教材:
①《全國薩克斯演奏考級作品集》(中國音協(xié)音樂考級委員會與中國音協(xié)管樂學會編)
②《全國薩克斯管演奏(業(yè)余)考級教程》(中國音協(xié)全國樂器演奏(業(yè)余)考級委員會薩克斯管專家委員會編)
③《全國薩克斯演奏業(yè)余考級作品集(第二套)》(中國音協(xié)音樂考級委員會編)
考生可在以上三套教材中任選一套參試。
2、 考試內容及要求
(1)《全國薩克斯演奏考級作品集》教材考試內容及要求見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項;
(2)《全國薩克斯管演奏(業(yè)余)考級教程》、《全國薩克斯演奏業(yè)余考級作品集(第二套)》教材考試內容及要求:
1)以考級教程參加考試的具體要求是:
①1—4級的考生,須在各級規(guī)定的范圍內自選一個大調和一個小調的音階、琶音及三度音程練習。此外,還須自選兩首練習曲和一首樂曲。
②五級以上(含五級)的考生,除在各級規(guī)定范圍內自選一個大調、一個小調的音階、琶音、三度音程練習及兩首練習曲外,還須自選兩首樂曲或一首協(xié)奏曲的兩個樂章。
③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
2)以考級作品集(第二套)參加考試的具體要求:
①音階:1—9級的考生按教材中各級規(guī)定的范圍準備,考試時由評委從中抽查一組。10級考生則由評委在考試時從1—9級的范圍內抽查一組。
②練習曲:1—9級考生在各級規(guī)定范圍內自選帶“★”及不帶“★”的練習曲各一首參試。10級則從9級的范圍內由評委抽查一首。
③樂曲:1—9級考生在各級規(guī)定范圍內自選中、外樂曲各一首參試。其中9級外國樂曲中的《音樂會練習曲》與《野蜂飛舞》兩首樂曲,因篇幅均較短,故此按一首樂曲計。10級考生在規(guī)定范圍內自選一首樂曲參試(中、外不限)。
④8—10級考生加試視奏。
3)、其它:
1)教材中標明的速度標記,為考試所要求的基本速度。
2)評委可要求考生在樂曲的任何段落開始或結束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