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yè)部分:
中國樂器演奏:
所招專業(yè):笛,笙,嗩吶,二胡(含各類胡琴),琵琶,箏,柳琴,阮, 揚琴、古琴(限招中學)
招收年級:小四、小五、初一、初二、高一
(一)初試:
小四:自選二首不同風格類型樂曲。
(民間樂曲或小型現(xiàn)代創(chuàng)作樂曲,一首可為有一到二個基礎技法的練習曲。)
技術要求:每拍十六分音符,速度不低于100-120。
小五:自選兩首不同風格類型樂曲。
(民間樂曲或小型現(xiàn)代創(chuàng)作樂曲,一首可為有二到三個基礎技法的練習曲,難度適當高于小四程度。)
技術要求:每拍十六分音符,速度不低于120-132。
初一:自選二首不同風格類型樂曲。
(傳統(tǒng)作品或中型現(xiàn)代創(chuàng)作樂曲,一首可為有四到五個基礎技法的練習曲。)技術要求:每拍十六分音符,速度不低于130-144。
初二、高一:自選二首不同風格類型樂曲。
(以傳統(tǒng)作品或中大型現(xiàn)代創(chuàng)作樂曲為主)
★笛專業(yè)考生可兼報笙、嗩吶專業(yè);
二胡專業(yè)考生可兼報板胡專業(yè);
琵琶專業(yè)考生可兼報阮專業(yè)。
(二)復試:
、.專業(yè):
小四、小五、初一:自選二首不同風格類型樂曲。
(民間樂曲或中小型現(xiàn)代創(chuàng)作樂曲,其中一首可與初試相同。)
初二、高一:自選二首不同風格類型樂曲。
(傳統(tǒng)作品或中大型現(xiàn)代創(chuàng)作樂曲,兩首均不得與初試相同。)
、.視奏:
小四為簡譜, 五線譜均可。
小五插班及中學視奏均用五線譜。
初二、高一插班生有升降記號
(臨時升降記號以及初二一升一降、高一二升一降范圍。)
管弦樂器演奏:
管樂:
所招專業(yè):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薩克斯,圓號,小號,長號,大號。
招收年級:小四(限招木管)、小五(限招木管)、初一、初二、高一
(一)初試:
小四:大、小調一升、降音階及琶音各一條;
自選二首不同類型練習曲和一首樂曲。
小五:內容要求與小四相同(適當高于小四程度)。
初一:大、小調音階及琶音各一條,練習曲快速慢速各一首,樂曲一首。
初二:演奏三升、三降大調、小調音階及琶音各一條,練習曲快速慢速各一首,一至二首樂曲。
高一:①.演奏任何大、小調音階及琶音各一條(二個八度)。
、.練習曲連音、吐音各一首。
、.中型樂曲二首或大型樂曲一首。
(二)復試:
①.復試要求參照初試內容
(初試只演奏音階、琶音、練習曲,復試只演奏樂曲)。
、.需加試視奏。
、.有鋼琴基礎的管樂考生,可在管樂復試時加試鋼琴(曲目自定),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弦樂:
招收年級:小四(不招低音提琴)、小五(不招低音提琴)、初一、初二、高一
小提琴:
(一)初試:
小四:
、.三個八度音階及琶音(每拍四個音,一弓三拍,速度不低于♩=92)。
、.自選不同性質的練習曲兩首(馬扎斯或該程度以上)。
、.換把的協(xié)奏曲一個樂章,程度不低于阿考萊;維奧梯No.23。
初一:
、.三個八度大小調單音音階及七種琶音(每拍四個音,速度不低于♩=126);換把的三、六、八、換指八度及十度雙音音階(每弓四個音)。
、.不同類型的練習曲兩首:
a.在克萊采爾練習曲No.32(F大調);No.35(bB大調);No.42(d小調) 中任選一首。
b.在克萊采爾或該程度以上的練習曲中自選一首。
、.中國樂曲一首。
、.協(xié)奏曲一個樂章(第一樂章或第三樂章),程度不低于維奧蒂No.22;斯波爾No.2;卡巴列夫斯基協(xié)奏曲。
高一:
、.三個八度大小調單音音階及七種琶音(每拍四個音,速度不低于♩=138);換把的三、六、八度、換指八度及十度雙音音階(每拍四個音,一弓兩拍,速度不低于♩=72)。
、.不同類型的練習曲兩首:
a.羅德隨想曲No.19。
b.在羅德或該程度以上練習曲中自選一首。
、.中國樂曲一首。
、.大型協(xié)奏曲第一樂章。
★各年級插班生程度應當高于所考年級前一學年的程度。
★小提琴專業(yè)考生可兼報中提琴專業(yè)。
(二)復試:
①.復試要求參照初試內容。
、.需加試視奏。
中提琴:
(一)初試:
小四:
、.三個八度音階及琶音(每拍四個音,一弓三拍)。
、.自選不同性質的練習曲兩首(馬扎斯或該程度以上)。
③.換把的協(xié)奏曲一個樂章。
初一:
、.三個八度大小調單音音階及七組琶音;換把的三、六、八度雙音音階,一弓四音。
、.不同技術類型的練習曲兩首,可選自克萊采爾或以上程度的練習曲和等同程度的中提琴練習曲。
、.協(xié)奏曲一個樂章(第一樂章或第三樂章)。
、.中國樂曲一首。
高一:
、.三個八度大小調單音音階及七組琶音;換把的三、六、八度及換指八度和十度雙音音階,一弓四音。
、.不同技術類型的練習曲兩首,可在羅德或以上程度的練習曲和等同程度的中提琴練習曲中自選。
、.協(xié)奏曲一個樂章(第一樂章或第三樂章)。
、.中國樂曲一首。
★各年級插班生程度應當高于所考年級前一學年的程度。
(二)復試:
、.復試要求參照初試內容。
、.需加試視奏。
大提琴:
(一)初試:
小四:
、.換把位的音階琶音(三個八度)。
、.不同類型的練習曲兩首(相當于多皂爾第一冊20首以后的程度及李氏練習曲程度)。
、.不同類型的樂曲兩首(相當于戈爾特曼第四協(xié)奏曲程度)。
小五:內容與小四相同,適當高于小四程度
初一:
、.三或四個八度的音階及琶音及二個八度的三、六、八度雙音音階。
、.不同類型練習曲二首。
、.大型樂曲一個樂章(程度相當戈爾特曼第三協(xié)奏曲)和與協(xié)奏曲不同類型的中小型樂曲一首。
高一:
、.四個八度音階琶音及三個八度的三、六、八度雙音音階。
、.不同類型練習曲二首。
、.巴赫第一至第五無伴奏組曲中的任何一段。
、.大型樂曲一首(程度相當圣桑a小調協(xié)奏曲)和與協(xié)奏曲不同類型的中小型樂曲一首。
★各年級插班生程度應當高于所考年級前一學年的程度。
★大提琴專業(yè)考生可兼報低音提琴專業(yè)。
(二)復試:
、.復試要求參照初試內容。
、.需加試視奏。
低音提琴:
(一)初試:
初一:
、.二或三個八度大、小調音階及七組琶音(音階要求一弓四音和一弓八音。琶音要求一弓三音和一弓六音)。
、.不同技術類型的練習曲兩首 (程度相當于赫拉伯86首練習曲或西德曼音樂會練習曲) 。
、.大型樂曲一首(程度相當于卡比契F大調協(xié)奏曲第一樂章)和中、小型樂曲一首。
高一:
、.三個八度音階與七組琶音(音階要求一弓三或四音和一弓六或八音。琶音要求一弓三音和一弓六音)。
、.不同技術類型的練習曲兩首(程度相當于斯托爾希57首上冊任何一首)。
、.大型樂曲一首(程度相當于迪特斯多夫E大調協(xié)奏曲)和巴洛克時期奏鳴曲一首(一、二樂章)。
★各年級插班生程度略高于所考年級前一學年的程度。
(二)復試:
、.復試要求參照初試內容。
、.需加試視奏。
豎琴:
(一)初試:
小四、小五:
具有豎琴初步演奏技能:基本練習音階、琶音;練習曲一首;不同風格樂曲二首。
初一、初二:
具有豎琴基本演奏技能:基本練習音階、短琶音、長琶音;練習曲一首;古典與浪漫時期樂曲各一首。
高一:
具有學習三年及三年以上程度的豎琴演奏技能:
、.基本練習音階速度不低于♩=69(一拍四個音)。
、.短琶音速度不低于♩=100(一拍四個音)長琶音速度不低于♩=100(一拍四個音)。
、.練習曲一首(鮑克薩程度以上)。
、.古典與浪漫時期樂曲各一首。
★報考高一不能用小豎琴參加考試。
(二)復試:
、.復試要求參照初試內容。
②.需加試視奏。
鍵盤樂器演奏:
所招專業(yè):鋼琴
招收年級:小四、小五、初一、初二、高一
(一)初試:
★考試曲目必須是鋼琴獨奏作品。所有考試曲目必須背譜演奏。對不符合考試要求者,主考教師有權終止其演奏。主考教師將保留在考試中根據(jù)曲目情況而抽選作品片段的權利。
小四、小五:
①.練習曲一首(車爾尼作品299以上程度);
、.復調作品一首。
、.古典時期奏鳴曲的一個快板樂章。
、.中外樂曲任選一首。
、.自選音階琶音一組,包括大調音階、小調音階(和聲,旋律)、大小調長短琶音、半音階。
初中:
、.練習曲二首(車爾尼作品740以上程度)。
、.巴赫平均律一首(前奏曲與賦格)。
、.古典時期奏鳴曲的一個奏鳴曲式樂章(如海頓、莫扎特、貝多芬等的作品)。
④.中外樂曲任選一首。
高一:
、.練習曲二首(其中一首必須為肖邦練習曲)。
、.復調作品一首。
、.古典時期奏鳴曲的一個奏鳴曲式樂章(如海頓、莫扎特、貝多芬、舒伯特等的作品)。
、.浪漫時期作品一首(如肖邦、李斯特、舒曼、勃拉姆斯等的作品)。
(二)復試:
、.復試要求參照初試內容。
、.需加試視奏。
音樂理論基礎:
所招專業(yè):作曲、指揮。
招收年級:(作曲):初一、初二、高一
(指揮):高一
作曲:不分初、復試。
初一:
①.歌曲寫作(考試時間180分鐘)
按指定的歌詞,為人聲寫作兩首完整的單旋律歌曲。
、.旋律寫作(考試時間180分鐘)
按指定的音樂材料,寫作四條不同風格,不同特性的單聲部旋律。
初二:
、.歌曲寫作(考試時間180分鐘)
按指定的歌詞,為人聲與鋼琴寫作一首完整的歌曲。
②.簡易鋼琴變奏曲(考試時間180分鐘)
按指定的音樂主題,完成四至六個不同特性,不同織體的變奏。
高一:
、.歌曲寫作(考試時間180分鐘)
按指定的歌詞,為人聲與鋼琴寫作一首完整的藝術歌曲。
、.鋼琴曲寫作(考試時間180分鐘)
按指定的音樂材料,寫作一首完整的鋼琴小品。
均需考:
、.面試:
a.民歌或戲曲演唱。
b.用抽簽后指定的單旋律音樂主題在鋼琴上即興演奏。
c.問答。
②.鋼琴演奏:
a.初中:相當于車爾尼299程度以上的練習曲一首、巴赫二部創(chuàng)意曲以上的復調曲一首以及中外樂曲共三首和視奏。
b.高中:相當于車爾尼740程度以上的練習曲一首、巴赫三部創(chuàng)意曲以上的復調曲一首以及中外樂曲共三首和視奏。
指揮:
(一)初試:
、.指揮:
a.考生需背譜指揮一首管弦樂曲或交響曲的一個樂章,或一首合唱曲
(如考生指揮合唱作品需加試演唱聲樂作品一首)。
b.考試時將由學校指定兩位藝術輔導老師彈奏雙鋼琴總譜。
、.鋼琴:
a.練習曲一首
(車爾尼740練習曲程度以上,如考生具有某一管弦樂器相當程度的演奏水平,則可相應降低鋼琴練習曲的水平) 。
b.復調作品一首
(相當于巴赫三部創(chuàng)意曲或十二平均律序曲與賦格的水平)。
c.樂曲一首
(古典奏鳴曲的一個樂章或一首夜曲、前奏曲、回旋曲等)。
d.視奏鋼琴曲一首
(曲目由老師指定)。
★除視奏曲目外,所有考試曲目均需背譜演奏(唱)。
(二)復試:
①.指揮:a.考生需背譜指揮一首管弦樂曲或交響曲的一個樂章,或一首合唱曲。
b.視譜指揮管弦樂曲或合唱曲一首。
、.口試:考生將接受綜合能力口試,內容涉及任何與指揮藝術有關的問題。
聲樂專業(yè):
所招專業(yè):美聲唱法,民族唱法。
招收年級:高一
(一)初試:
初、復試各演唱兩首,不得重復(即準備四首歌曲,美聲二中二外)。民歌、創(chuàng)作歌曲、中外藝術歌曲及歌劇選曲皆可。初試、復試考場有鋼琴伴奏,也可自帶,但不得用伴奏音帶。
(二)復試:
復試要求參照初試內容。
現(xiàn)代器樂演奏:
所招專業(yè):雙排鍵電子琴,手風琴,古典吉他,打擊樂(中西)。
招收年級:初一、初二、高一。
雙排鍵電子琴:
初中:
初試:①.練習曲一首(程度相當于車爾尼299練習曲以上)。
②.復調作品一首(巴赫三部創(chuàng)意曲或古典管風琴作品)。
復試:自選樂曲二首,中外不限,時代風格不限。
高一:
初試:①.練習曲一首(程度相當于車爾尼740練習曲以上)。
、.復調作品一首(巴赫平均律或古典管風琴作品)。
復試:相當程度自選樂曲二首,中外不限,時代風格不限。
★ 考生可用雙排鍵電子琴、鋼琴兩種樂器中任選一種參加考試,完成考試項目即可。復試加考視奏。
手風琴:
初中:
初試:①.練習曲一首(299或以上程度)。
、.樂曲一首(中外不限)。
復試:①.復調作品一首(巴赫二部創(chuàng)意曲或以上程度)。
、.樂曲一首(不能與初試重復)。
高一:
初試:①.練習曲一首(740或以上程度)。
、.樂曲一首(中外不限)。
復試:①.復調作品一首(巴赫三部創(chuàng)意曲或以上程度)。
、.樂曲一首(不能與初試重復)。
古典吉他:
初中:
初試:①.朱利亞尼:C大調奏鳴曲第一樂章、作品第15號。
、.自選樂曲(10分鐘以內、時代風格不限)。
高一:
初試:①.朱利亞尼:大序曲、作品第61號。
②.自選樂曲(10分鐘以內、時代風格不限)。
復試:自選樂曲兩首,須為不同時代風格的作品,如巴洛克與浪漫樂派作品或是古典時期與現(xiàn)代作品
★演奏時間在20分鐘以內,曲目不得與初試重復。
打擊樂:
西洋打擊樂:
初中:①.必須演奏馬林巴一個調內的大小調音階、琶音自選一個調。
、.馬林巴練習曲一首。
、.小軍鼓程度在《80首練習曲》之上的二首練習曲。
高一:①.馬林巴一個調內的大小調音階、琶音自選一個調。
、.馬林巴練習曲一首。
、.小軍鼓一首裝飾音練習曲,一首程度在《50首安東尼練習曲》之上的練習曲。
、.定音鼓自選二首。
★ 初試、復試曲目不可重復,演奏馬林巴時須背譜。
★ 復試時,馬林巴演奏樂曲一首。
★ 有鋼琴基礎者可以加考鋼琴樂曲。
中國民族打擊樂:
初試:自選練習曲、樂曲或音樂會練習曲各一首。
復試:樂曲或音樂會練習曲兩首。有鋼琴基礎者可加考鋼琴樂曲。
★樂器演奏范圍為中國大鼓、排鼓、小軍鼓、馬林巴任選。
注意:
1.附小六年級正式生報考我校初一年級同專業(yè)免初試。
2.考試時主考教師根據(jù)具體情況決定考生演奏或演唱上述各專業(yè)范圍內全部或部分曲目。
3、考生所有曲目背譜演奏(管樂除外)。
4.專業(yè)初試合格者方可參加復試,初試合格名單的公布時間、地點請見報名須知。
5. 各專業(yè)復試均需加試視奏(聲樂除外)
視唱練耳及樂理部分
★視唱練耳為復試考核科目。
★考查考生的音樂記憶力、節(jié)拍節(jié)奏感及多聲部的聽辨能力。高一聲樂專業(yè)要求同初二。
小四:
、.口試:自選唱一首歌,模唱旋律,模打節(jié)奏,聽音跟唱。
②.筆試:聽辨和弦異同、旋律異同。
小五:
、.口試:
a.模唱旋律音程、和聲音程、三和弦原轉位;
b.視唱:(高音譜表、低音譜表2/4、4/4、3/4、3/8拍常用節(jié)奏)。
、.筆試:
a.指定音構寫八度內所有自然音程。
b.寫自然大、小調音階上行、下行。
c.聽辨旋律音程大小二、三度;聽辨和聲性大小三度。
d.聽寫旋律,要求同視唱。
初一:
①.模打節(jié)奏。
、.聽辨和模唱樂句。
、.辨別音高、和弦異同、旋律異同。
、.模唱和聲音程及和弦。
、.視譜即唱2/4、3/4、4/4拍C調樂曲二首。
、.聽寫4--8小節(jié)的旋律。
初二:
、.用固定唱名法視唱高低音譜號2/4、3/4、3/8、4/4拍一升一降調號之內大小調及五聲調式樂曲、音階,唱音程、和弦。
、.樂理:各種自然音程,漢族五聲調式、大調式、三種小調式,三和弦原位,和聲小調特征音程,常用音樂術語。
、.聽辨音程,大小三和弦原位、音階、旋律調性。
、.聽寫旋律要求同視唱。
高一:
①.在初二樂理的基礎上,增加大、小、增、減三和弦、屬七和弦的原轉位,以及不協(xié)和和弦的解決;特種自然大、小調式,以及清、雅、燕樂民族調式。
、.用固定唱名法視唱高低音譜號三個升降調號以內大、小調式及五聲調式樂曲二首(包括常用的節(jié)拍、節(jié)奏及三連音、切分節(jié)奏和6/8拍)。
、.唱和聽辨和聲音程,大小增減三和弦及屬七和弦的原位及轉位(密集位置),唱和聽寫三個升、降調號以內大小調各級三和弦及屬七和弦的連接,聽辨三個升、降調號以內的旋律的調性。
、.聽寫要求同視唱。
文化課考試及體格檢查:(專業(yè)復試合格者參加文化課考試及體格檢查。)
1.文化課考試:
說明:
①.報考各年級的考生須達到上海地區(qū)九年制義務教育中、小學各學科課程標準相應年級的水平。
、.英語課本為上海教育出版社牛津英語(上海版).其他科目為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九年制義務教育課本。文化課教材可到上海各新華書店購買二期課改的最新版本。
、.附考試科目及范圍表:
科目
報考年級 |
語 文 |
數(shù) 學 |
英 語 |
小四 |
(試用本)三年級第一學期至第二學期第二單元止 |
(試用本)三年級第一學期至第二學期第二章乘與除止 |
/ |
小五 |
(試用本)四年級第一學期至第二學期第二單元止 |
(試用本)四年級第一學期至第二學期第二單元小數(shù)的認識與加減法止 |
四年級第一學期至第二學期“Module 1” 止 |
初一 |
(試用本)六年級第一學期至第二學期第二單元止 |
(試用本)六年級第一學期至第二學期第二章6.4一元一次方程的應用止 |
六年級第一學期至第二學期“Module 1.City life”止 |
初二 |
(試用本)七年級第一學期至第二學期第二單元止 |
(試用本)七年級第一學期至第二學期第十二章實數(shù)止 |
七年級第一學期至第二學期第一單元“Chapter 3”止 |
高一 |
(試用本)九年級第一學期至第二學期第二單元止 |
(試用本)九年級第一學期第二十六章二次函數(shù)止 |
九年級第一學期至第二學期“Chapter 3”止 |
2.體檢:由學校集中到指定醫(yī)院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