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建省音樂家協(xié)會考級考官須知
錄入時間:2011/7/29 9:49: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考級]
2011年音協(xié)考級考官須知
一. 紀律要求
1.切勿向考生詢問《考生登記表》以外的信息,比如:詢問其指導教師是誰等敏感問題;不能向考生暗示考級成績的好壞;
2.考場上要給考生有一定的展示時間。尤其對擬評為“不及格”的考生,更要給予充分的時間展示,防止草率走過場;
3.考官不要在考場上高聲交談、不要吸煙,注意坐姿;不能在考室內(nèi)打手機,特別需要時應離開考場接聽,還必須注意時間不能太長;
二. 評語書寫要求
考級《回執(zhí)》最終將交回考生手中。為使考官的評語對考生能起到參考和促進作用,請注意如下要求:
1.考官必須對每一位考生都書寫評判明確的評語。注意字跡清楚,表述明了,言之有物;
2.評語應含有對考生演奏(演唱)的基本方法、音樂表現(xiàn)狀況的基本評價;對考生存在的不足之處,推薦以“建議”、“希望”的語氣提出解決辦法;
3.評定成績應不受任何外來因素影響,根據(jù)考生實際考試情況打分
4.評審表《呈報欄》與《回執(zhí)》欄上下的成績必須一致;
5.為促進和繁榮青少年業(yè)余的音樂學習活動,建議考官對考生的考級成績給予一定的鼓勵;
特別提醒:
1、考官在每個考生考試時,應對照確認下考生準考證的姓名、專業(yè)、級別、考號等,是否與評審表是一致。
2、每個單元考試結(jié)束要記錄清點評審卷份數(shù),并簽名后監(jiān)督考務人員封袋,任何人無權(quán)拆封查看。
福建省音協(xié)考級辦公室
201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