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教育考試院關于2012年五年制學前教育大專班招生術科加試辦法的通知
錄入時間:2012/3/30 12:56:00 來 源:中音在線 [音樂教程]
三、其他事項
。ㄒ唬﹫竺麠l件、體檢、組檔和錄取等工作均按《溫州市2012年五年制學前教育大專班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溫招委〔2012〕2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各縣(市、區(qū))要廣泛開展宣傳工作,認真做好報名工作,組織生源直接參加溫州市術科加試(各地招辦不組織初試,報名人數不限制)。各地招辦于4月26日前將報名參加加試的考生報名登記表、花名冊、報考費(每人110元)送交茶山高教園區(qū)溫州大學招生辦(南校區(qū)行政樓409室,電話:86680800)。加試時間定于5月12、13日兩天,加試地點設在溫州大學茶山北校區(qū)音樂樓,各縣(市、區(qū))加試時間安排請于5月9日到溫大招生考試網上查詢。
。ㄈ┬g科加試后,由市教育考試院公布最低術科控制分數線,將考生術科成績和上線考生名單下發(fā)各縣(市、區(qū))招辦,并由其公布上線考生名單。
。ㄋ模⿲W業(yè)考試后,各縣(市、區(qū))招辦按考生的總成績實行單獨劃線。最低控制分數線各以招生計劃數的120%劃定,并按高分到低分順序,將上線考生檔案、花名冊以及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于6月25日前上報溫州市教育考試院。
(五)各縣(市、區(qū))招辦按要求對報考學前教育專業(yè)的考生在參加術科加試之前統(tǒng)一進行肝功能(轉氨酶)檢查,并在上線考生送檔時附肝功能化驗單。
(六)加試工作由溫州大學負責組織實施,市教育考試院實行監(jiān)督。
附件:1、溫州市2012年五年制學前教育大專班招生術科加試報名登記表.doc
附件:2、溫州市2012年五年制學前教育大專班招生術科加試考生花名冊.doc
溫州市教育考試院
201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