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樂家協(xié)會琵琶考級以促進和諧文化的建設,促進美育,開發(fā)智力,規(guī)范業(yè)余琵琶教育為宗旨,由上海音樂家協(xié)會音樂考級委員會主辦,上海音樂家協(xié)會琵琶專業(yè)委員會承辦,聘請持有國家文化部頒發(fā)的考官資格證書的琵琶教育家、演奏家負責考級評審工作。
定級考試的相關安排如下:
一、級別與曲目
本考級定為十個級別,2012年各級別考試曲目按以下表格內的規(guī)定為準。
要求:1、一級至八級第一首為必彈曲目,后二首可自選一首。九級至十級自選一首?荚嚳蓞㈤啽韮人(guī)定曲目內容申報考試級別。
2、嚴格按作品所規(guī)定的節(jié)奏、速度、技術演奏,注意音樂表現(xiàn)的完整、自然和流暢。
級別 |
曲目 |
一級 |
練習六(28頁) 卾倫春族小唱 一分錢 |
二級 |
練習四(27頁) 小貓釣魚 春光舞 |
三級 |
練習十四(93頁) 金蛇狂舞 馬車夫舞曲 |
四級 |
練習八(66頁) 陽春白雪 京劇曲牌聯(lián)奏 |
五級 |
練習三十七(103頁) 大浪淘沙 梅花三弄 |
六級 |
練習九(90頁) 瀏陽河 達姆.達姆 |
七級 |
練習四十三(128頁) 天山之春 中州韻 |
八級 |
查爾達斯舞曲(130頁) 彝族舞曲 火把節(jié)之夜 |
九級 |
春雨 春到沂河 |
十級 |
訴---讀唐詩《琵琶行》有感 紅色娘子軍隨想曲 |
二、加試:
申報四級至六級的考生需要現(xiàn)場加試視奏,視奏成績記入總分內。
視奏范圍:四級:D調、G調。
五級:D調、G調、C調、F調(含臨時升降音)。
六級:D調、G調、C調、F調、A調(含臨時升降音)。
三、報名事項及要求:
1、為保證考生演奏水平,考生在學習過程中應循序漸進,不宜跳級。
2、考生交本人一寸報名照二張,清楚完整地填寫報名單各項內容,交報名費、領取準考證。辦好報名手續(xù)后將不予調整考試級別或退報名費。
3、收費標準按文化部“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文教科發(fā)[2003]52號”《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收費標準》文件執(zhí)行。15元證書費與報名費同時收取。不合格不發(fā)證書者以后退回
級 別 |
一級 |
二級 |
三級 |
四級 |
五級 |
六級 |
七級 |
八級 |
九級 |
十級 |
考級費 |
55 |
70 |
80 |
90 |
100 |
110 |
130 |
140 |
150 |
160 |
視奏費 |
- |
- |
- |
30 |
30 |
30 |
- |
- |
- |
- |
4、報名地點:知音琴行 (長寧路1200號 貝多芬廣場。)
地鐵:2號線中山公園站2號出口。3、4號線中山公園站4號出口。
公交:54、73、88、519、737、776、947等中山公園站下車。
5、報名日期:6月26日(周二)、27日(周三)、28日(周四),
報名時間:上午9:00---12:00.
注:集體報名時間: 5月15日(周二)上午9:00-11:30在上海音樂家協(xié)會104會議室領取報名單。
四、考試事項說明
1、報考者須按照規(guī)定時間參加考試,特殊情況應提前向聯(lián)系人說明。對無故棄考的考生,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本次考級。
2、考級合格者頒發(fā)由“全國社會藝術水平考級中心監(jiān)制”的等級證書,
每本15元(該標準依據文化部“文教科發(fā)[2003]52號”)。未通過考級者將發(fā)給專家的考評意見,使考生得到自己學習及演奏情況的反饋信息,以利于進一步學習。
3、考試安排在2012年10月上旬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頒證時間:2012年11月底。
聯(lián)系人:杜炳榮
聯(lián)系電話:62318061 13611749576.
上海音樂家協(xié)會音樂考級辦公室
上海音樂家協(xié)會琵琶專業(yè)委員會
201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