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音樂金鐘獎理論評論獎”的設立,旨在推動我國音樂理論、評論的學科建設,促進音樂理論、評論人才的成長。通過評獎的方式,評選出優(yōu)秀的音樂理論評論作品,對其作者進行獎掖和表彰。
一、參評范圍及分類
本屆理論評論獎的參評范圍,自2000年1月1日起,到2012年12月31日止,在中國(含港、澳、臺地區(qū))正式出版、發(fā)表的音樂學術論著(原則上不含文集、教材)。已獲文化部、教育部和中國文聯(lián)獎的音樂論著不再參評。參評的論著將按以下四個類別進行評選:
(1)中國音樂史學(包括中國古代音樂史研究,中國近現(xiàn)代當代音樂史研究)
(2)民族音樂學(包括中國傳統(tǒng)音樂研究和世界民族音樂研究)
(3)西方音樂史學(包括作曲技術理論、學術譯著)
(4)音樂美學(包括音樂美學、音樂心理學、音樂社會學、音樂教育學、音樂批評等)
二、報送名額
1.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疆建設兵團音協(xié),煤礦文聯(lián)音協(xié)、中石油音協(xié)、中石化音協(xié)、公安部音協(xié)各報送4部,其中,至少三個類別各有1部,參加全國差額復審;
2.香港、澳門地區(qū),臺灣地區(qū)分別各報送6部至中國音協(xié)理論委員會,其中,四個類別至少各有1部,參加全國差額復審;
3.九大音樂學院及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
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各報6部,其中,四個類別至少各有1部,直接進入復評。
沈陽音樂學院、天津音樂學院、四川音樂學院、西安音樂學院、武漢音樂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各報4部,其中,三個類別至少各有1部,直接進入復評。
4.獨立建制的藝術學院和有音樂博士點的師范學院各報送3部至中國音協(xié)理論委員會,其中兩個類別至少各有1部,參加全國差額復審。
中國音協(xié)理論委員會接受非指定報送單位的報送,非指定報送單位經選拔,可報送2部參評作品到中國音協(xié)理論委員會,該委員會將從中評選出共24篇以內的論文和評論文章進入復評。
除九大音樂學院和中國藝術研究院音樂研究所外,各地音協(xié)和有關單位按分配名額報送,參加全國差額復審,最終評選出58部以內的論著進入復評。
三、報送方式及要求
1. 理論評論獎僅接收單位預選后的推薦報送,不接受個人報送。報送單位將按分配的名額進行報送。
2. 填寫好報送表格,并加蓋單位公章。
3. 論著報送時,需向評委會提供6套(原著至少兩套),并提供相同份數的復印的出版物封面和目錄頁。
四、評審及獎勵辦法
(一)評審辦法:
評審分為初評、復評和終評三個輪次,復評按四個類別分別進行。
1. 初評:由各報送單位自行組織專家評選。按分配名額進行報送。
2. 復評:由四個類別的本學科專家分別組成復評評委會,從每個類別報送作品中評選出10部作品進入終評。
3. 終評:由四個類別的本學科專家聯(lián)合組成終評評委會,評出10個等次獎和30個優(yōu)秀獎。
(二)獎勵辦法
進入終評的40部論著將評出獲得等次獎10部,其余作品將獲得優(yōu)秀獎。獲得等次獎10部論著分獲一、二、三等獎,獎金分別為5萬、3萬、2萬。所有獲獎作者,將頒發(fā)榮譽證書。
五、評審時間
1. 各報送單位的初評和報送工作應于2013年5月30日前完成(以郵戳為準)。
2. 復評、終評將于2013年9月至11月間進行。
聯(lián) 系 人:張 萌 榮英濤
聯(lián)系電話:010—59759650、59759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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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編: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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