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試項目
設專項一個項目,專項分值為100分?忌鶕(jù)自己特長,選報田徑、定向運動、籃球、足球中的其中一項并確定專項項目。
田徑專項測試在下列項目中任選一項: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遠、鉛球、鐵餅;
定向運動測試項目為:定向專項和耐久跑(女800米/男1000米);
籃球測試項目為:往返運球、比賽、摸高(男子)、跳投(男子)、定點投籃(女子)
足球測試項目為:30米、顛球、25米腳內側傳球、20米運球過桿射門、比賽。
注:摸高、往返運球、投籃、顛球、25米腳內側傳球、20米運球過桿射門均有兩次機會。
(3)錄取辦法
田徑按體育高考專項評分標準來換算;定向運動按定向特長生考試辦法及標準來換算;籃球按籃球高考專項評分標準來換算:足球按足球高考專項評分標準來換算。根據(jù)面試成績,每項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名次,總分未到65分(專業(yè)最低分)不予錄取。
(二)音樂類
1.招生人數(shù)及項目
共招生音樂類特長生6名。其中器樂4名(民族樂器2名、西洋樂器2名)、舞蹈(拉丁舞、街舞除外)1名、聲樂1名。如果舞蹈、聲樂招生人數(shù)不足,則存余名額相應加入器樂類。
2.面試條件
品德良好,文化成績在年級中等及以上,具有較好的音樂基礎,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器樂類獲音樂考級證書十級,聲樂舞蹈類獲考級證書八級及以上。
(2)浙江省教育廳藝術特長測試器樂類B級及以上,聲樂舞蹈類小B級及以上。
(3)海寧市級及以上音樂類比賽個人獲得二等獎及以上(音樂類別不限,獲獎時間在2010年9月以后)。
3.面試項目
(1)樂理(20分)
筆試形式,含欣賞知識。
(2)術科(25分)
包括:①視唱練耳:視唱(一升一降范圍內)、單音模唱、音程模唱、旋律模唱,節(jié)奏模打;②器樂類視奏、舞蹈類根據(jù)所給音樂即興創(chuàng)編。
(3)演奏、演唱及表演水平(45分)總時間控制在8分鐘內。
器樂:練習曲、樂曲各一首,要求背奏;(面試時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備)
聲樂:中外歌曲各一首,要求背唱;(伴奏音樂自帶)
舞蹈:自選舞蹈作品兩個,不同音樂情緒。(伴奏音樂自帶)
(4)口試(10分)
4.錄取辦法
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名次,總分未到70分(專業(yè)最低分)不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