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開展全市中小學校歌大匯唱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開發(fā)區(qū)社會事業(yè)局、臺商投資區(qū)教育文體旅游局,各市直中小學: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工作的實施意見》(閩政辦〔2016〕69號),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營造積極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全市中小學校歌大匯唱活動,現(xiàn)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校歌伴我成長
二、活動時間:2017年10月-12月
三、活動形式與內容:
各地各校自行組織校歌大匯唱活動,重點是擴大學校和學生的參與面和普及面,形成"校校有活動、班班有歌聲、人人都參與"的局面。
四、活動要求:
。ㄒ唬└叨戎匾,加強領導。校歌是反映學校精神風貌的重要標志,是學校優(yōu)良校風及教風、學風的高度概括,是引領學校發(fā)展方向的精神宣言。各地各校要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確;顒訌V泛開展。沒有校歌的學校,要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組織力量進行創(chuàng)作,并做好校歌演唱的普及、推廣工作。
。ǘ┘訌娦麄鳎卦诼鋵。各地各校要注重校園文化環(huán)境的育人作用,利用校園廣播、升旗、集會等活動時間,組織師生同唱校歌,凝聚師生的精神共識,實現(xiàn)"班班有歌聲、校校有校歌",培育青少年良好的文明習慣和人格修養(yǎng),形成以文化人、以美育人的良好氛圍。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和市直中小學將活動總結于12月30日前報送市教育局體衛(wèi)藝語科,郵箱:twk22767196@163.com,聯(lián)系電話:22767196。
泉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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