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音樂“小金鐘”第六屆“中國管樂杯”全國中小學生管樂獨奏展演規(guī)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推動中國音樂事業(yè)和青少年人文素質、審美情趣的提高,促進我國西洋管樂演奏和教學水平,發(fā)掘和培養(yǎng)青少年優(yōu)秀演奏人才,陶冶廣大青少年的音樂藝術情操,打造青少年管樂藝術學習、交流、鍛煉、成才的平臺,增進管樂愛好者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引導全國的管樂活動朝著更加規(guī)范、更加有序的方向發(fā)展。使管樂藝術在促進青少年全面發(fā)展和實現(xiàn)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中發(fā)揮更大的作用,決定舉辦中國音樂“小金鐘”--第六屆“中國管樂杯”全國中小學生管樂獨奏展演。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二條 本次展演由中國音樂家協(xié)會、青島市人民政府聯(lián)合主辦,由中國音協(xié)管樂學會和青島市教育局等單位承辦。
第三條 設立展演組委會,下設展演組委會辦公室負責展演期間的各項工作。
第四條 設立展演評委會,負責展演期間的評審工作。
第三章 展演時間及組別設置
第五條 中國音樂小金鐘—第六屆全國中小學生管樂獨奏展演定于2017年7月下旬在山東省青島市舉行。
第六條 本次展演分為三個組別:高中組:2017年7月1日以前高中(含中專、職校生)在校注冊生;初中組:2017年7月1日以前初中在校注冊生;小學組:2017年7月1日以前小學在校注冊生。(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四川音樂學院、武漢音樂學院、星海音樂學院、天津音樂學院、沈陽音樂學院、西安音樂學院、浙江音樂學院、哈爾濱音樂學院的附中專業(yè)學生不參加本次展演)。
第四章 展演報名要求
第七條 凡中國境內,包括香港、澳門及臺灣地區(qū),具有良好演奏基礎和藝術素養(yǎng)的中小學生管樂演奏者均可報名參加。
展演選手可自行從手機APP商城下載“多來米音樂”APP進行報名。名額限制800名止,報名截止日期為2017年6月25日,學會秘書處將于7月1日前為參加展演的選手下發(fā)具體通知。
廣東省、山東省、遼寧省、浙江省、河南省的選手到本省管樂學會報名,再由該會統(tǒng)一向中國音協(xié)管樂學會報名。其他省市選手可直接向中國音協(xié)管樂學會報名。
第五章 費 用
第八條 本次展演報名費、評選費、授課費、觀摩費等由組委會承擔;選手往返青島交通費及在青島期間的食宿費用由參加展演選手承擔(組委會將為選手推薦介紹食宿賓館)。
第六章 展演聲部
第九條 參加展演聲部為:長笛、雙簧管、單簧管/低音單簧管、大管、薩克斯管、圓號、小號、長號、次中音號/上低音號、大號,打擊樂(鍵盤與小鼓2種樂器任選其一或都參加均可)共11個聲部。
第七章 展演安排及曲目要求
第十條 展演分三輪進行。參加展演的選手按通知要求,自行前往展演場地參加展演。
第十一條第一輪演奏曲目自選,時間為5分鐘之內(不準帶鋼琴伴奏及音響)。
第二輪為指定曲目。所有進入第二輪的選手必須按照本屆“中國管樂杯”全國中小學生管樂獨奏展演指定曲目的版本演奏,不得擅自更改,否則不予計分(不準帶鋼琴伴奏及音響)。
第三輪為指定曲目。選手必須按照本屆全國中小學生管樂獨奏展演指定曲目的版本演奏,要求同第二輪。但必須帶鋼琴伴奏(鋼琴伴奏可自帶,也可由組委會提供,所需費用選手自理)。
第八章 評委及評比方式、方法
第十二條 展演評委由組委會邀請國內音樂界專家組成。
第十三條 第一輪展演各專業(yè)按小學、初中、高中三個組別分別進行。根據(jù)各組別每位選手展演的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后,選手按40%的比例進入第二輪展演。參加第一輪展演的全體選手都將獲得由中國音協(xié)管樂學會主席簽名的展演紀念證書。
第十四條 凡進入第二輪展演的小學、初中、高中組別的選手,分木管和銅管打擊樂兩個大組進行展演。評委將根據(jù)每位選手演奏情況分別授予"管樂新星”;"管樂新秀"榮譽稱號,并頒發(fā)相應的榮譽證書。
第十五條 參加第三輪展演的選手為初中、高中組獲得"管樂新星"榮譽稱號的選手。評委將根據(jù)選手演奏情況,評選"中國音樂小金鐘管樂之星"若干名,并頒發(fā)相應獎杯及證書。 組委會將為獲得"中國音樂小金鐘管樂之星"的選手舉辦專場音樂會或參加閉幕式音樂會的演出。
第十六條 評比方式為:第一輪以聲部為單位進行評審;第二輪分木管組、銅管打擊樂組分別進行評審;第三輪由評委會全體評委統(tǒng)一評審。
第十七條 評委將依據(jù)選手的演奏技術、音樂表現(xiàn)、作品完整性等諸方面綜合評分。為體現(xiàn)公平、公正原則,第二輪,第三輪將采取評委和參展選手隔離的形式進行評審。
第十八條 評分采用百分制計分方式。第一輪各聲部評委的平均分為選手的最終得分;第二輪和第三輪評分辦法為:去掉兩個最高分,去掉兩個最低分后,其余評委的平均分為選手的最終得分。每輪展演全部結束后公布展演成績。
第十九條 三輪展演如分數(shù)并列,選手將獲得同樣榮譽稱號。獲得小學組“管樂新星”的前三名選手,將獲得“中國管樂新苗”榮譽稱號,并頒發(fā)證書。其指導老師獲得“優(yōu)秀園丁”榮譽證書。
第二十條 獲得“中國音樂小金鐘管樂之星”榮譽的選手,翌年報考中央音樂學院等國內藝術院校管樂專業(yè)時,中國管樂學會將予以推薦(需提供高質量視頻)。如獲得該校審核批準,將破格予以錄取。中國交響樂發(fā)展基金會將為其出資與專業(yè)交響樂隊合作舉辦音樂會演出。獲得“管樂新星”和“管樂新秀”榮譽者,中國音協(xié)管樂學會將向有關院校書面推薦。
2017中國音樂小金鐘—第六屆全國中小學生管樂獨奏展演指定曲目
聯(lián)系郵箱:zhongyuan0303@126.com
聯(lián)系人:鐘元 18600606716
寇宇飛 18600603278
聯(lián)系電話:010-51906317
本章程解釋權歸展演組委會。請展演選手按展演須知嚴格執(zhí)行,組委會有權根據(jù)活動的實際情況對本章程作適當調整或修改。
第六屆全國中小學生管樂獨奏展演組織委員會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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