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17年海內外江南絲竹邀請賽章程
江南絲竹源出于江、浙、滬等地,是擁有濃郁的地域氣息和深厚歷史地位的地方樂種,是我國民族音樂中的一顆璀璨明珠。在1860年以前,江南絲竹已流行于民間,其后在全國各地乃至港、澳、臺地區(qū)及海外廣泛流傳,深受當?shù)厝藗兊南矏邸?nbsp;
為弘揚中華民族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進一步促進江南絲竹的繼承和發(fā)展,滿足和豐富廣大人民群眾對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2017年海內外江南絲竹邀請賽將在江蘇南京舉行。
一、主、承辦及協(xié)辦單位:
主 辦:江蘇省文學藝術界聯(lián)合會
承 辦:江蘇省音樂家協(xié)會
協(xié) 辦:上海音樂家協(xié)會
浙江省音樂家協(xié)會
特別協(xié)辦:劉天華阿炳中國民族音樂基金會
江蘇省演藝集團
二、評委會:
比賽評委會由江、浙、滬以及海內外民族音樂專家組成。
三、比賽分組:
根據(jù)參賽團隊隊員的組成,分職業(yè)組、非職業(yè)組兩組。
參賽人員的資格認定由組委會指定相關專家審定。
四、參賽要求:
1、 海、內外各民族音樂演奏團體均可報名參賽。
2、 每個參賽團隊的總人數(shù)不得少于5人,最多為12人。
3、 目前已正式離開專業(yè)院校、院團的人員可參加非職業(yè)組的比賽。
4、 任何參賽人員不能代表兩支團隊參賽,如一個隊員出現(xiàn)在兩個參賽團隊中(以錄像或照片為證),兩個團隊都將作棄權處理。
5、 比賽時一律不得使用電聲樂器,不得使用伴奏帶。
五、賽程安排:
1、初賽:2017年11月15前完成。
2、復賽:2017年12月1日
3、決賽:2017年12月2日
4、頒獎音樂會:2017年12月2日
5、復、決賽及頒獎地點:江蘇藝術劇場(江蘇省文聯(lián)二樓)。
六、比賽辦法:
1、初賽為DVD錄像審聽,由江、浙、滬三省音協(xié)專家對選送材料和DVD進行評審,確定入圍復賽隊名單。入圍復賽的參賽隊為每組15支左右。
2、復、決賽為現(xiàn)場演奏。入圍決賽的參賽隊為每組10支左右。
七、參賽曲目:
1、初賽:指定曲目、自選曲目各一首,總時間不超過12分鐘。
2、復賽:與初賽曲目相同。
3、決賽:指定曲目、自選曲目各一首,其中指定曲目不能與復賽曲目重復,總時間不超過15分鐘。
4、組委會指定曲目:《行街》、《歡樂歌》、《春江花月夜》(版本不限)。
5、為鼓勵江南絲竹新作,決賽時以新創(chuàng)作作品作為自選曲目的團隊,將在其演奏得分的基礎上增加附加分0.2分(百分制)。
注:新創(chuàng)作作品是指2015年以后創(chuàng)作的作品。
八、獎項設置:
1、每組各設一等獎2名、二等獎3名、三等獎4名、優(yōu)秀獎若干名。
2、獎金:一等獎10000元、二等獎8000元、三等獎5000元。
3、另設新作品創(chuàng)作獎若干名。
4、組委會可根據(jù)比賽情況調整獎項。
九、報名要求:
1、每支參賽隊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a.DVD錄像一份(內容詳見初賽曲目要求,報送的錄像必須確保每位演奏者清晰可見,必須音像同步,不得使用美化、修正等編輯手段)。
b. 報名表一份。(見附件)
c. 所有成員的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的復印件一份。
d.一張6-8寸的成員集體照(可送電子版)。
2、比賽報名截止日期:2017年11月5日(以郵戳或發(fā)送郵件時間為準)。
十、其他:
1、比賽期間擬舉辦關于“江南絲竹的傳承與發(fā)展”理論研討會。
2、食宿安排:南京以外的參賽團隊(報名的人數(shù)加領隊1人)在南京比賽期間(11月30日至12月2日,未進入決賽的團隊至12月1日)均由組委會給予150元/人/天的食宿補貼。
3、所有團隊的往返交通費均需自理。
4、大賽秘書處地址、聯(lián)系方式: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夢都大街50號省音樂家協(xié)會
電話:025-83572077,傳真:025-83572077
郵箱:jsyx001@126.com,
聯(lián)系人:吳芳。
5、大賽設官方網(wǎng)站:www.jssyyjxh.com和微信公眾號(江蘇音協(xié)),及時發(fā)布相關信息。
6、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大賽組委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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