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姬“賣藝女”身份辨
在《鴻門宴傳奇》中,虞姬一出場就是在男性老板的領導下、與其他幾位藝女一起在酒肆里給秦軍彈琵琶賣唱,并被責令脫光衣服。稱“老板”者,明顯是一組織者、領導者。其她幾位藝女應是和虞姬一樣身份的、同屬于一個組織的成員,可能地位會稍比虞姬低些。稱之為“賣唱”,雖沒有金錢交易等直接的證據(jù),但所有這些關鍵詞關聯(lián)到一起,不是賣唱也不可能。
“脫光衣服”一節(jié),無論在古代還是現(xiàn)代都是對女人的奇恥大辱,更何況封建社會的倫理道德還一直鼓吹婦女的貞節(jié)比生命更重要,但虞姬卻脫了,雖然有個理由是為了不讓秦兵傷及無辜的項羽。其實按照封建道德觀,虞姬應該寧愿選擇自刎也不脫,或者即便飛蛾撲火也要與秦兵決一死戰(zhàn)。更重要的,虞姬想過沒有,脫了之后,項羽會怎么看自己呢?但是,虞姬脫了。這一出戲可以反映出兩個問題:一,秦兵認為虞姬的地位非常低下,極有可能實現(xiàn)他們的愿望,否則也不會出這個難題;二、虞姬自己也認為自己地位低下,脫就脫吧。
所以,總結以上信息,電影《鴻門宴傳奇》中虞姬的身份是“賣唱女”。此“賣唱女”在歷史上稱之為“女樂”,《中國音樂字典》解釋“女樂”:指“奴隸社會以來,供統(tǒng)治者階級享樂的女性樂工”。這是比較雅的稱謂,還有“妓女”之稱。《后漢書》卷七二《濟南安王康傳》載有康的兒子錯,愛康的“鼓吹妓女宋閏”之事。楊蔭瀏先生也指出:“在公元100年左右,已有專業(yè)的女性鼓吹樂人,稱為‘鼓吹妓女’!比舸,電影里的虞姬應是“女樂”、“妓女”(與今之稱“妓女”稍有別)無疑,聲色娛人、地位卑微,“脫光衣服”居然讓電影給演對了。但是,這種場景是憑空臆造的,想要這事件完整地發(fā)生,必須要在宋以后。虞姬把自個兒當成李師師了。
首先,這一時期的民間市井尚未出現(xiàn)專門為音樂奴隸生存而設的機構和場所,還沒有記載說此時民間有這樣演樂的場所。其次,此時專業(yè)女樂多作為類似媵妾的音樂奴隸被豢養(yǎng)在各個都城的貴族官僚門庭之中,女樂一般不會在民間走穴。再次,這種以班主為領導的、奔波于各大小酒肆的樂隊組織、演出形式,公元20世紀以后多見。最后,“賣唱”的經(jīng)營方式,需要到宋以后的勾欄瓦舍里才能運作。
三弦、編鐃及其他辨
限于篇幅,此段不再引文考據(jù)了,直接說結果吧。
還是得再重復那幾場戲——虞姬在酒肆里給秦兵賣唱一出:與虞姬同時獻藝的還有三位女同事,她們都彈同樣的樂器,但是我琢磨了半天都沒看出這是啥樂器來,對照音樂辭書,也沒有找到與之相匹配的名稱,你看它:弦為三根,脖子長長、音箱大而呈長方形。三根弦的樂器還真不多見,似三弦,但三弦沒有這么大的音箱,而且還是長方形,這音箱倒像是馬頭琴,但是卻無馬頭,于是就姑且稱它為“馬肚三弦”。
還有劉邦找回虞姬琵琶那一出:在廳堂里擺著諸多琵琶的后面,有一個樂器的背景——編鐃,雖然只是背景、畫面模糊,但還是能辨別出它的身份來,這次沒有費勁,因為形制上不是“四不像”,至少在遠處看時是這樣。但可惜的是,它不應該出現(xiàn)在這兒。編鐃在殷商時較為盛行,西周后漸漸退出了歷史舞臺,或者說其功能被甬鐘所接沿。沒想到七八百年后,在咸陽的秦宮里還有蹤影,除非秦皇喜收藏。還有,此組編鐃共有九枚,這種編列形式很少見,相信看到此影片的考古學者們將會熟記在心:咸陽宮里有九枚的編鐃。
綜上,本影片中與音樂有關的場景一共就這么寥寥幾處,卻沒有一處、一個細節(jié)是符合史實的,杜撰就罷了,卻在不經(jīng)意間改寫了中國音樂史。
有人說,電影是藝術,“藝術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藝術不是歷史。我認為藝術來源于對真實生活的臨摹,沒有對真實生活的體驗、對真實生活的感悟,一切都建立在臆想之上的、虛無的東西,只能稱之為“術”,不能成為“藝”,抑或叫“偽藝術”。人類的藝術史無不在印證,建立在真實基礎之上的藝術,方能獲得永久的生命力。
無論藝術是真還是偽,至少有一種良知,那就是責任心,除非自個兒創(chuàng)造的“藝術”自個兒欣賞,永不讓第二人見到,否則就不能只為了追求自個兒的短暫感官刺激,不能成為過眼云煙,而應該有一種社會導向性、一種責任心。本影片獲得高人氣、高票房的事實,正反映了它應具有這樣的一種責任感,即我應向公眾傳達什么樣的理念?答案就是,傳達了一種認識歷史的角度,但是誤導了公眾對“鴻門宴”的真實認識。
正如劇中所言“有一種棋局,叫做兩敗俱輸”,影片高票房的背后輸?shù)袅藲v史與藝術——對歷史的漠視、對藝術的責任。由此,《鴻門宴傳奇》才是一場真正的“鴻門宴”。
來源:中國藝術報作者:李衛(wèi)(中國藝術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