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音樂學院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申請要求
申請學位論文答辯的研究生,在規(guī)定的學習期限內(nèi),修完本人培養(yǎng)計劃中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達到所規(guī)定的總學分,并在導師指導下獨立完成碩士學位論文的研究和撰寫工作,且經(jīng)導師審定論文,方可進入論文評審和答辯環(huán)節(jié)。
1. 申請學位論文答辯的研究生,當年3月底前將定稿的論文送交導師審閱,導師認為研究生的論文符合評審和答辯的要求時,填寫《西安音樂學院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指導教師意見書》和《西安音樂學院碩士研究生送檢學位論文作者及指導教師意見書》。
2. 符合學位論文答辯的研究生,須于當年4月的第一周將《西安音樂學院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申請書》、《西安音樂學院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指導教師意見書》、《西安音樂學院碩士研究生送檢學位論文作者及指導教師意見書》各一份,電子版定稿論文以院系室為單位統(tǒng)一交研究生部。學位申請人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時間進行,過時一律不受理。
3. 4月10日前各院系室報送預答辯和答辯的時間地點。預答辯必須在4月20日前進行,答辯時間為5月5日——5月20日。并在正式答辯前將預答辯情況報研究生部。
4. 研究生部對答辯申請人提交的學位論文進行“學位論文不端行為”檢測,檢測中發(fā)現(xiàn)申請人抄襲比例超過30%者,取消答辯申請人當年的答辯資格。
5. 預答辯前,學位論文檢測通過者,將論文裝訂成冊(5本)報送各院系室,由各院系室秘書統(tǒng)一送交各答辯委員會成員,論文格式及封面必須采用研究生部提供的統(tǒng)一格式。
6. 預答辯未通過者限期修改,在正式答辯前進行第二次審核,如未通過者,取消當年的答辯資格。
西安音樂學院研究生部
2017年12日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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