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音樂是人類文化的表現(xiàn)形式
音樂是人類文化的表現(xiàn)形式之一,音樂人類學又稱民族音樂學,其主旨是將音樂融入到文化中來看待。梅里亞姆的著作《音樂人類學》是該領域中最重要的文獻之一,他主要是從人類學的角度探討了音樂和他賴以生存的文化之間的關系。音樂教育學的研究包含了音樂哲學、音樂美學、音樂社會學等學科,此后又將目光投向了音樂人類學。從最基本的“人”的角度出發(fā),研究音樂、人、文化的三重特征。本文擬從音樂人類學的視角出發(fā),探討當今音樂教育學在理論和實踐中的觀點和方法。
21世紀的音樂教育學,隨著社會和時代的發(fā)展,理應成為一門涵蓋多種門類的學科。隨著音樂學將研究的目光轉向了人和文化,音樂教育學作為音樂學的分支,也逐步意識到文化、社會在研究中的重要性,而不僅僅是照本宣科的機械化教學。音樂教育的核心應該是或很有可能是音樂,是人類文化中的音樂、個人與社會的統(tǒng)一體。音樂人類學不僅包含了對音樂本身的研究,還包括音樂與之相聯(lián)系的文化之間的研究,人類學的視野可以為我們挖掘更多的音樂內(nèi)涵,從而將“以人為本”的理念灌輸?shù)秸麄音樂教育活動中。
“田野工作”(fieldwork),是指人類學家或民族學家在特定區(qū)域或社區(qū)中進行的調(diào)查工作。作為文化人類學的一個分支學科,田野工作也是民族音樂學最基本、最重要的研究方法。我們平常所說的人類學中的“田野工作”,是一種以達到人和人之間交流為目的的現(xiàn)場工作,研究者是構成這一交流的媒介,在考察的同時也把自身作為研究對象的一部分,從而在互動中認識和闡釋音樂文化現(xiàn)象。當然,這里的“田野”并非指的是“鄉(xiāng)村山野”,而是指一種音樂實踐方法,即對音樂對象文化背景相關的研究。
巴西人類學家佩雷諾對“田野”的解釋為:“只要存在差異,存在于自己的不同,那里就是人類學的田野!币魳方逃械摹疤镆啊,一方面是課堂,即教師的田野。教師在教學活動中,應該主動地參與到學生的課堂行為中去,進入學生的世界,和學生形成一定的互動,以期尋找到更好的現(xiàn)場教學效果,而不是高高在上、照本宣科式的教學。其次,“田野”的另一方面則是課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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